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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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大富科技”)于 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及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富配天投资”)收到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知书》,法院根据(2018)粤 03
财保 64 号关于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冻结大富配天投资持有的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182,098,170 股,冻结期间的孳息一并冻结。
经了解,该事项系杭州延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延载”)在
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大富配天投资提起仲裁,要求大富配天投资赔偿其投资款
及利息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390,634,573 元。大富配天投资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就财产保全申请超标的查封的司法冻结事项提出异议。
2018 年 6 月 13 日,大富配天投资与杭州延载的代理律师参加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举行的听证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代理律师充分表述了各自的观点,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是否超标的查封,查封数量及金额的计算方式等。
本次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
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