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富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大富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
富科技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
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1 号文核准,同
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 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0,000,000.00 元。2016 年 9 月 2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瑞华验字瑞华验字[2016]4827000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资
资金进行核验。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柔性 OLED 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                                156,500
   2        USB3.1 Type-C 连接器扩产项目                                 84,000
   3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                                       54,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
                                合计                                    345,000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募资资金(万元)
                                              元)
  1      柔性 OLED 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              156,500                  2,038.50
  2      USB3.1 Type-C 连接器扩产项目               84,000                  2,678.10
  3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                     54,500                 23,344.66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                 50,000.00
                     合计                          345,000                 78,061.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原因
       本次拟终止投入的募投项目为柔性 OLED 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结余资金
合计为 154,461.50 万元。
       柔性 OLED 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的产品包括柔性 OLED 显示模组 1,200 万件
及精密金属掩膜板 1 万件,其中柔性 OLED 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小尺寸的消费
类电子产品,精密金属掩膜板的目标客户为京东方、国显、天马及华星光电等
OLED 面板制造企业。根据前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OLED 显示
模组的投产时间为 2019 年,精密金属掩膜板的投产时间为 2018 年。
       OLED 面板行业在过去两年的发展与公司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
(1)OLED 面板的应用未全面铺开,目前仅在苹果的 IPhone X 及华为的 Mate10
Pro 等高端机型中使用,苹果及华为的其他机型以及出货量较高的小米、VIVO
及 OPPO 品牌手机暂无 OLED 面板的使用计划;(2)OLED 面板目前被三星
Display 全面垄断,其 2017 年 OLED 面板的出货量占据全球出货量的 96%,公
司的目标客户京东方、天马或国显等国内面板企业的 OLED 产品的出货量较低,
量产的成本较高,国产 OLED 面板全面铺开尚需时日;(3)受制于良品率问题
使得目标客户比较倾向于选择国外厂商较为成熟的掩膜板产品,使得公司精密金
属掩模板业务的市场拓展存在较大难度。
       综上,原拟投资的募投项目的市场、行业及客户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鉴
于公司 2017 年经营亏损,且公司在 2015 年至 2016 年间的投资项目业绩亦不及
预期,使得公司更加审慎的对待项目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
    四、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拟终止柔性 OLED 显示模组产业化项目,将结余资金 103,500.00 万元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
    (一)偿还银行贷款
    未来 12 个月公司有近 10.3 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鉴于 2018 年银行
继续缩紧银根,而公司 2017 年经营亏损,公司续贷的额度较以前年度将有所降
低,续贷的成本亦在 2018 年有所提升。2018 年公司银行偿还贷款的压力较大,
本次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财
务风险。
    (二)补充营运资金
    2018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加强上下游投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增加。
同时,5G 投入将在 2018 年提速,为提前做好技术、产品、产能准备,公司将继
续加大 5G 的研发投入,亦需要资金支持。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
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结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认为: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所履行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    涛              吴 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