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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沈梦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3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沈梦晖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浙江
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届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按时出席,未有缺席或委
托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经审慎独立地研究、判断,本人对 2017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即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年度 股
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 5 次,实际列席 5 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
均合法有效地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修改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和会计估计事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6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6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沈梦晖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暨参与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事项、《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华
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
股计划事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调整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价格事项、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
度》事项、全资子公司向小红唇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事项、拟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签
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7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7 年度,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
会提供更多真实可靠的决策信息,认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沈梦晖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审计报告。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了各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业绩考
核指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7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在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理解和支持下,站在独立的角度,勤勉尽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解,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以及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起到了应尽的责任,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沈梦晖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权益,尽职尽责,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报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梦晖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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