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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关于新媒体基金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2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媒体基金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设立情况概述
    2016年6月1日,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
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投资”
与关联方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共同合作出资,设立杭
州华策数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媒体基金”)。华策投
资以自有资金出资200万元,投资比例为 10%。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二、基金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强在新媒体领域的战略布局,新媒体基金与青梧(天津)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梧资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青梧资
产拟将其所持有的浙江华策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策娱乐”或“目标公司”)
80%股权转让予新媒体基金,新媒体基金受让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万元。鉴于目标股权实际出资未到位,本次转让对价为人民币0元。
    2.华策娱乐执行董事及青梧资产执行事务合伙人戴和忠同时为公司副总裁,
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金额和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3.本次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对手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合伙企业名称:青梧(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
建设公寓9号楼3层301房间-235
       执行事务合伙人:戴和忠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性资产管理除外);理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青梧资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戴和忠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策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戴和忠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02月19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0号3幢5031室
       7、经营范围:影视节目的策划、拍摄与制作;影视文化项目的开发;承办
国内、国外文化交流活动;国内、国外影视发行;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
开展音视频专业技术培训;为演艺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及经纪业务;多媒体及互联
网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制作、
代理及利用自身媒体发布广告;数据处理;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自有设备租
赁;房屋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及展示服务,票务代理;日用品、工艺品、电子
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产品与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
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8、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                    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元)                          元)         (%)
 1          青梧资产         1,980      99%         380         19%
 2           戴和忠           20        1%           20         1%
 3          华策数媒           /         /          1,600       80%
           合计              2,000      100%        2,000      100%
     9、业务概况:华策娱乐是公司拟重点打造的新媒体互动娱乐业务平台,致
力于围绕互动直播平台开发运营、互联网形式长尾内容制作宣发等业务,通过与
互联网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拓展内容授权开发的各个维度,以泛娱乐内容连接
用户和生活,建立华策、品牌伙伴和用户一体的开放生态体系,开拓新的消费场
景。
     10、定价依据:新媒体基金受让的华策娱乐8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600万元。鉴于目标股权实际出资未到位,本次转让对价为人民币0元。
     11、华策娱乐的执行董事戴和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青梧(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华策数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安排:青梧资产拟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转让予新媒体基
金,新媒体基金受让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
     3、公司治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执行董事人选仍由戴
和忠担任,原经营团队的核心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不变。
     4、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
或者违反本协议中做出的任何一项声明、保证或者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
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与合理的预期可得利
益。
     5、协议生效日: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6、其他主要约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华策娱乐正式从股权架构上纳入集团业务板块,依托公司核
心内容竞争优势,一起构建一个可直达并沉淀粉丝的“新媒体矩阵”,通过泛影视
粉丝社交化经营、SIP 泛娱乐化支撑、影视内容泛生活化、移动互联网化宣发拓
展四大战略的并行与打通,全力打造 SIP+X 全新生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新媒体互动娱乐业务属于创新业务,投资回报期较长,存在投资收益未达预
期的风险,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竞争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对上
述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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