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唐智控: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唐光
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唐光显”或“乙方”)与深圳市华明佰利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明佰利”或“甲方”)签订的《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合同》,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释义:
    a.底层技术:甲方拥有一种高 S/P 值 LED 发光体技术
    b.专有技术:甲方许可乙方实施底层技术在教育照明领域的延伸技术及制造方法,
包括实施中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
    1、甲方许可乙方在全球范围内独占使用专有技术,甲方不得在全球范围内再特许
任何第三方使用本专有技术,且甲方也不得在独占许可期间使用本专有技术,如有违约,
应赔偿由此给乙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此获利的,所得归乙方所有。
    2、专有技术权独占许可费:乙方将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合
同产品销售额的 2%作为专有技术独占许可费,该许可费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许可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由乙方于季度结束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3、授权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若授权期限内合同产品
销售总额达到人民币 1.5 亿元,则甲方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前与乙方签订《专有技
术转让合同》,将专有技术无偿转让给乙方。若授权期限内合同产品销售总额未达到人
民币 1.5 亿元,则甲方有权终止专有技术授权,可要求乙方将在此期间对专有技术所作
的革新或改进的专利转给甲方,甲方承担乙方获取此专利而付出的合理费用。
    4、乙方实施该专有技术的地域范围为在全球内生产、销售该合同产品。甲方许可 
乙方使用专有技术的全部资料、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
       5、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乙方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则需另签订分许可合同并且取
得甲方同意。
       6、乙方存续期间获取的专利,权利人为乙方。任何一方或双方对合同标的专有技
术所作的革新或改进。双方约定,该后续改进成果归属于乙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首页所示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须经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合同。在变更或补充合同达成以前,仍按本合同执
行。
       二、合同签订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明佰利许可英唐光显在全球范围内独占实施底层技术在教育照明领域的延伸技
术及制造方法,包括实施中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
       其在教育照明领域的技术与目前市场上领先的照明技术对比,其突出优势有以下几
方面:
       (1)能够充分利用SPD技术(LED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技术)优势,使护眼灯的光
源可以发出最适合人眼健康的光。
       (2)蓝光溢出小于5%,完全符合国家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教室照明的技术标准。
相比传统日光灯管和传统LED管灯节电节能,符合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政策。
       (3)其技术优势有助于公司在教育照明应用领域抢占市场份额,引领市场,提升
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