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国都:监事会对2014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告日期:2017-04-24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4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就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2014年7月3日公司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公告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5月9日;授予对
象为公司及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51人;首次授予数量为
6,216,400份。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锴耀、李勤勤、胡翔、徐鹏、梁凯5人因个人原因辞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以上5人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39,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已获授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6,077,400股,激励对象共计146人。
       公司原激励对象马春海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15年6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
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共24,000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已获授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53,400股,激励对象145
人。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
由原 6,053,400 份调整为 12,106,800 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00,000 调整
为 400,0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22 元调整为 7.585 元。
    公司原激励对象刘宁、斯淇、王景业、袁启明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
决定注销以上4人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67,200份。本次调整后公司201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18,240份,激励对象141人。
    公司原激励对象李小泉、孙翀、雷平、付佳德、黄栩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注销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
销以上五人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131,200份。本次注销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尚处于等待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677,920份,激励对象136人。
    经过对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结合激励对象2016年绩效考核情况及公司2016年业绩达成情况,认为公司136名
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同意以上1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数量为4,677,920份。
    以上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136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
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股权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实意见的签署页】
监事会:
李林杰                       栾承岚                         杨星
                                                      2017 年 4 月 24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