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 14: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分别为:李林杰、栾承岚、杨星。监
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林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增资
2,866.74 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中正注册资本将由 3,133.26 万元增为 6,00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