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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关于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建锋先生就获得地铁牵引系统订单事项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建锋先生
     就获得地铁牵引系统订单事项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马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地铁牵引系统订单有关的承诺事项内容及进展情况
    1、2015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
轨道”)股东马建锋、包雪元、钱丽娟、苏州蓝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
冠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冠运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
权收购及增资之协议书》。
    《股权收购及增资之协议书》第七条业绩承诺条款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
成后,经纬轨道董事长马建锋先生承诺两年内(亦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协助经
纬轨道在中国国内(且不含苏州、深圳)的城市地铁招标中至少成功获取一条完整的
牵引系统订单(含 1 条),如果达不到此业绩目标,马建锋愿意向汇川技术以无偿或
不超过一元人民币对价转让所持的江苏经纬 5%股权,且马建锋承担无偿转让股权所发
生的税费。详情请通过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发布的公告进行查阅:《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收购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39.3%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5)。
    2、鉴于国家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和地方政府招投标规划的特殊性,马建锋先生在上
述承诺时间期限内(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完成所承诺的业绩目标。公司同
意在马建锋先生承诺能达成更高业绩目标的前提下,就获得地铁牵引系统订单承诺事
项进行协商变更。
    3、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马建锋先生签订了《关于业绩承诺的补充协议》。马
建锋先生承诺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协助经纬轨道在中国国内(且不含苏州、深圳)
的城市地铁招标中,至少成功获得两条分属不同城市的完整的牵引系统订单(含 2 条),
如果达不到此业绩目标,则马建锋愿意向汇川技术以无偿或不超过一元人民币对价转
让所持有的江苏经纬 5%股权,且马建锋承担无偿转让股权所发生的税费。详情请通过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发布的公告进行查阅:《关于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
司董事长马建锋先生就获得地铁牵引系统订单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3)。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1、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经纬轨道收到宁波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及 2
号线二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Ⅱ标段项目《中标通知书》事项(以下简称“宁
波项目”),确定经纬轨道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后续经纬轨道与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了《宁波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及 2 号线二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Ⅱ标段
合同》。前述详情请通过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和 2018 年 3 月 8 日发布的公告
进行查阅:《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中
标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2018 年 3 月 27 日,经纬轨道被告知已中标贵阳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及
二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贵阳项目”),详情请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公告进行查阅:《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
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成为贵阳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车辆牵
引系统采购项目中标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三、是否完成承诺事项的说明
    鉴于马建锋先生协助经纬轨道取得了“宁波项目”和“贵阳项目”,且各为一条
完整的牵引系统订单,因此,马建锋先生已完成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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