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8-105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通知,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此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18-106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智睿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智睿投资所投资的有关项目的进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对智睿投资进行分期增资,其中公司出资5,000.00万元,蒋仁生先生出资45,000.00万元,共计50,000.00万元,本次投资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增资方式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智睿投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告《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智睿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107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公司董事蒋仁生先生、蒋凌峰先生回避表决,7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108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上述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另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助理、总工程师,并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当日发布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推动中国女性宫颈健康事业的发
展,推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18-2020年期间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进行合计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捐赠,具体将在每年度分阶段向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提供捐助,推动公众健康及福利,双方将秉持友好互信的原则,共同推动国民健康公益事业。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告《关于公司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的公告》
(2018-109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0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