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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4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8-81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通知,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15:1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蒋仁生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蒋仁生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仁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蒋凌峰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凌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组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发展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袁林、刘保奎、蒋仁生,召集人由袁林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保奎、章新蓉、蒋凌峰,召集人由刘保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章新蓉、袁林、杜琳,召集人由章新蓉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蒋仁生、刘保奎、袁林、杜琳、杨世龙,召集人按相关规定由

董事长蒋仁生先生担任。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1、附件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蒋仁生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仁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蒋凌峰先生、张静

女士、李振敬先生、蒋喜生先生、孙海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谢莉女士、刘佳女

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振敬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振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秦菲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秦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春生先生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春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结合公司

发展壮大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增设二级部门。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1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司公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1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司公告《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3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简历

1、蒋仁生先生男,195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免疫科、生物制品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市江北区人大代表。

蒋仁生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866,040,000股,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60.3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蒋凌峰先生男,1980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

广西宾阳县烟草专卖局,近年来先后在智飞龙科马、智飞绿竹任副总经理,现任智飞绿竹副总经理、智飞空港法定代表人及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蒋凌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之子,持有公司股份8,6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杜琳先生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兰州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攻读学士;1988 年,兰州大学生物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1 年毕业分配到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历任课题负责人、第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职务,参与及组织研发了多个疫苗品种,数个获得国家批准,生产并投放市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2008 年加入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任本公司董事、研发中心总经理。2015年入选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工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创工程”领军人才,2016年入选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杜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杨世龙先生男,1963年12月出生,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长期从事病毒性疫苗的研究、产业化及管理工作,曾主持和参与多项疫苗产品的研制工作。2010年加入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世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李振敬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曾任职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等职务。201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风险控制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振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秦菲先生男,1986年8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加入本公

司,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主管、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秦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独立董事简历

1、刘保奎先生男,1954年4月出生,研究员,已退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在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从事生物制品、药品的研究、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现为国家药典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国际生物制品学杂志》编辑委员会编委。现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保奎先生已于2015年8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章新蓉女士女,195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为重庆工

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新蓉女士已于 2008 年 8 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袁林女士女,1964年11月出生,民革党员,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民革中央妇青会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现任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蓝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林女士已于2013年3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蒋仁生先生简历同上。

2、蒋凌峰先生

简历同上。3、张静女士女,1969年8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加入本公

司,历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部总监、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李振敬先生简历同上。

5、秦菲先生简历同上。

6、蒋喜生先生男,1960年1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统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蒋喜生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之弟,持有公司股份1,32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孙海天先生男,1978年10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取得律师

法律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海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谢莉女士女,1982年11月出生,本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谢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刘佳女士女,1984年1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春生先生

男,1990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2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春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5:公司组织架构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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