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董事发出通知,
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 3 月 23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智飞龙科马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签
署疫苗合作研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自 2015 年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来,遵循平
等互助、优势互补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双方资源进行疫苗的研究。此次合
作为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持续友好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交流、深化
合作,拓展双方合作局面。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当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
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签署疫苗合作研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