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的通知,因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阳谷债”)已按时完成全额回售,王传华先生对其为“16阳谷债”提供质押担保的4,000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 |
王传华 | 是 | 4,000 | 2016年9月22日 | 2018年10月18日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27.82% |
合计 | -- | 4,000 | -- | -- | -- | 27.82% |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3)。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传华先生持有公司14,378.83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38.33%。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4,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82%,占公司总股本的10.66%。至此,王传华先生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846.4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57%,占公司总股本的20.92%。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8-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