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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合法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7.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79,171.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251,000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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