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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3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08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6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公司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股份。(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6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6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万股至3,125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9%至3.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七)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次回购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8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8)。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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