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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7

关于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130 号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显示,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25,454.62万元,同比增加45.21%,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957.09万元,同比下降11. 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37.93万元,同比下降360.36%。

(1)请结合市场环境、业务拓展情况、产品结构、成本结构、期间费用等补充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反向变动的原因。

(2)报告显示,2018年销售毛利率为15.85%,较2017年16.45%略有下降,其中建筑装饰毛利率14.42%,同比基本不变;光伏EPC毛利率为18.96%,同比增加2.95%,光伏组件毛利率8.93%,同比增加113.83%,智能设备毛利率49.21%,同比增加8.01%。请解释光伏组件、光伏EPC,智能设备毛利率均有所提高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情况。

2. 报告显示,公司于2017年开始进入太阳能光伏领域和智能设备制造领域。销售合同方面,公司2017年、2018年光伏电站EPC业务销售合同额分别为14.2亿元,6.37亿元,2018年同比下降123%;营业收

入方面,公司2017年、2018年光伏产业链相关业所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369.10万元,52,552.26万元,2018年同比下降32%,其中光伏EPC2018年营业收入为37,123.81万元,同比下降28.75%万元,光伏组件2018年营业收入为32,245.29万元,同比增加7,093.40%。

(1)请分别说明光伏EPC、光伏组件、智能设备制造的具体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请会计师按不同类型的业务分别说明对公司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

(2)报告显示,政策层面,光伏产业经过10余年高速发展,持续的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已逐步进入补贴退坡、平价上网的新阶段。报告期内受《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的影响,公司为避免政策影响的不确定性,公司主动下调了光伏EPC业务规模。请说明受政策影响,光伏EPC业务规模是否会持续下滑,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公司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

(3)请结合光伏组件相关的合同、生产计划、产能利用、销售情况等说明光伏组件营业收入是否能够可持续增长。

3. 报告显示,2018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471.57万元、134,368.89万元、92,658.8万元145,955.36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33%、31.58%、21.78%、34.31%。2018年第一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475.52万元,-24,609.41万元,23,047.82万元,899.18万元,

(1)报告显示,作为建筑外装饰行业,公司门窗幕墙业务存在受春节假期和冬季施工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开工量相对不足,营业收入低于其他季度,二、三、四季度为施工高峰期,产值释放较快的周期性特征。请补充披露公司门窗幕墙业务的主要合同名称、合同金额(能够覆盖全年所确认收入的80%以上)、客户名称、工程进度等,说明公司业务具有季节性波动性,以及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最多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准则、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会计师按不同类型的业务分别说明对公司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

(2)请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全年波动较大的原因。

4.《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借用流动资金8亿元,在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利息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

(1)公司于2017 年4月20日和2018年3月2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均显示,公司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控股股东借款,而本次借款利息为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请说明本次借款利息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公允定价的情形。

(2)公司于4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延期购回的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嘉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859.77万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29,017.91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7.1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8%。控股股东嘉寓集团的股票质押比例较高,请结合其资金状况及公司股价等因素说明其是否存在质押股票被平仓风险。

5.报告显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4,708.97万元。(1)其他应收款-往来款期末余额18,885.71万元,请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往来款欠款方名称(能覆盖该项目余额的80%),欠款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欠款金额,欠款产生的原因,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2)请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中,各欠款方的背景,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欠款产生的原因。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44.49万元,请补充披露该部分欠款产生的原因,所对应的经济事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9,536.42万元,该部分欠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6.《2018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显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多家企业由于未办理工程结算而计入存货-工程施工科目的金额为804.72万元;高管控制的企业河北道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道荣”) 2018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487.12万元。

(1)请说明前述计入存货-工程施工科目的金额804.72万元产生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内容、施工进度、预计施工完成时间、计划结算时间、实际结算时间(如有)、结算时间确定依据、是否存在延期结算的情况和延期结算的原因等。请补充报备以上未结算工程涉及的工程合同。

(2)报告显示,公司向河北道荣本期销售产品金额2,157.3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59.42%,对河北道荣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795.2万元,请说明公司与河北道荣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性和合理性,合同规定的应收账款的回款时间,报告期内以及期后收款情况,是否存在延期支付。

7.报告显示,公司作为承租方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为1,115.31万元,同比增加151%。

(1)请补充披露新增租赁房屋的用途。如果房屋用于生产,请披露所涉及的生产项目,生产计划,与在手订单是否匹配。

(2)请披露房屋租赁价格定价依据,是否符合周边同等级的房屋租赁价格。

8.报告显示,2018年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4.03%,其中中国恒大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1.86%,该比例2017年为29.17%。

(1)请结合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说明2018年销售进一步向中国恒大集中的原因。

(2)请结合公司与中国恒大的合作历史,签订的合同期限、金

额等说明来源于中国恒大收入的稳定性。

(3)请结合公司的客户开发情况等,说明公司对中国恒大是否存在过度依赖问题。

9. 报告显示,长期借款期末余额42,000万元,同比增加136%,财务费用21,078.75万元,同比增加103.79%,资产负债率为79.73%,较2017年的 72.65%进一步提高。

(1)请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在手合同等分别补充披露公司建筑装饰、光伏产业链相关产业、智能装备制造的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金额,以及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包含但不限于融资方式、融资金额和融资费用等。

(2)报告显示“下一步公司拟将已腾退的位于北京顺义的工业用地转让给由控股股东嘉寓集团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建设节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处置该资产能快速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下一步利用该转让的土地资源建成的嘉寓节能科技产业园扣除相关的建安费用、税费及管理费后,主要收益将由公司享有,具体的方案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尚在落实中,该项目未来实现的收益能较大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请披露该项目的具体方案。

(3)报告显示“公司将积极筹划债券发行工作,通过发行中长期的公司债券,降低短期流动负债金额及比例,优化负债结构”。请披露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和发行进展。

10.《关于二级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显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拟将交易活动中合法取得

的销售合同项下的对相应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请补充披露该业务产生的预计融资费用金额,是否符合市场同类业务的融资利率水平。

11.报告显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683,81.65万元,同比增加15%,占存货余额的92%。

(1)请结合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的情况,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未结算的成本和毛利得不到业主方确认的风险。

(3)请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主要合同签订方、合同实施情

况、工程进展、结算进度等说明是否存在延迟结算的情形。

12.请补充披露以下会计科目本期变动的主要原因: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融资工具、固定资产清理、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 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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