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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0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一、原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坚瑞沃能”)之前获悉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瑞新能源”)之间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华鑫证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坚瑞新能源向原告支付回购本金人民币700,000,000元;判令坚瑞新能源向原告支付回购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暂计至2018年8月1日,计人民币17,196,666.65元);判令坚瑞新能源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4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0.05%/日标准计算(暂计至2018年8月1日,计人民币39,550,000元);判令坚瑞新能源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人民币350,000元、保全担保费损失人民币700,000元;以上4项诉请(暂计至2018年8月1日)共计人民币757,796,666.65元。请求判决原告对坚瑞新能源质押给原告的205,720,508股“坚瑞沃能”股票以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就前4项诉请金额优先受偿;判令被告二郭鸿宝对坚瑞新能源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诉前保全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48)。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通过自查及询问相关券商的方式了解到郭鸿宝先生涉及的新增诉讼如下:

序号冻结执行人原告被告案件类型涉案金额冻结情况
1云南高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鸿宝、金媛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121384230.91元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SZ)股票数额33639620股。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鸿宝、金媛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本金392500000元,利息1341698.63元。合计393841698.63元。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SZ)股票数额124350100股抵押。
3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郭鸿宝、金媛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本金140624850元,利息246093.49元,违约金421874.55元。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SZ)股票数额31680000股抵押。
4深圳市莆田区法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鸿宝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违约金。

目前,郭鸿宝先生直接持有的股票已经被券商冻结或者轮候冻结,单独一个券商无法独自平仓。

三、控股股东诉讼 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因郭鸿宝先生直接持有的股票已经被券商冻结或者轮候冻结,单独一个券商

无法独自平仓,但如果实施冻结的券商与实施轮候冻结的券商达成一致,并且均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那么流通股部分存在被强制平仓的可能;同时上述诉讼事项法院尚未判决,因此高管锁定股部分暂无法进行司法拍卖处置。另外,郭鸿宝先生控制下的坚瑞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303,03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均为限售股,法院尚未判决,暂无法进行司法拍卖处置。

上述控股股东涉及的诉讼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郭鸿宝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7,959,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其中,2018年12月31日前的流通股数量为53,891,104股,如果实施冻结的券商与实施轮候冻结的券商达成一致,并且均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那么流通股部分存在被强制平仓的可能,但是短期内公司控制权不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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