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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7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坚瑞沃能”)已于2017
年于3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
报告》。通过自查,公司发现2016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了追溯调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现将有关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2016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
与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沃”)及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沃泰通”)发生购销业务,出于对电芯质量的把控及原
材料采购、后续仓储问题的考虑,沃特玛在基本无加价的情况下将主要原材料销
售给江西佳沃及东莞沃泰通,同时购买其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电芯,鉴于上述
考虑,将该项业务作为购销业务处理。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便于投
资者更好的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交易实质,公司审慎核查了2016年沃特玛与江
西佳沃及东莞沃泰通的业务实质,认为虽然在合作初期以购销的方式进行业务往
来存在商业的合理性,但上述业务往来以委托加工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更具谨慎
性,从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考虑,对前期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
    二、具体会计处理
    1、冲回原来购销模式确认的营业收入及其成本,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分别减少 647,701,040.11 元。
    2、调整因应收账款减少影响的坏账损失,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065,479.35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604,124.08 元。
    3、采用委托加工方式进行处理,导致存货增加 187,047,898.76 元。
    4、上述业务方式调整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1,065,479.35 元,所得税费用增加
159,821.90 元,净利润增加 905,657.45 元;应收账款减少 398,721,895.96 元;应
付账款减少 215,701,491.10 元。
    5、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取得沃特玛 100.00%股权,上述业务方式调整
导致购买日的净资产增加、商誉减少,商誉减少金额为 2,517,712.37 元。
    三、上述会计差错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报表项目                             调整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5,382,203,695.33     -398,721,895.96     4,983,481,799.37
存货          3,160,683,733.59     187,047,898.76      3,347,731,632.35
流动资产
              12,387,863,096.45    -211,673,997.20     12,176,189,099.25
合计
商誉          4,838,877,278.37      -2,517,712.37      4,836,359,566.00
递延所得
               346,366,477.74        -604,124.08        345,762,353.66
税资产
非流动资
              8,728,446,953.08      -3,121,836.45      8,725,325,116.63
产合计
资产总计      21,116,310,049.53    -214,795,833.65     20,901,514,215.88
应付账款      5,235,684,542.94     -215,701,491.10     5,019,983,051.84
流动负债
              10,058,982,129.78    -215,701,491.10     9,843,280,638.68
合计
负债总计      13,261,473,285.09    -215,701,491.10     13,045,771,793.99
未分配利
               507,325,544.33        905,657.45         508,231,201.78
润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      7,834,411,702.69       905,657.45        7,835,317,360.14
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
              7,854,836,764.44       905,657.45        7,855,742,421.89
合计
负债和股
东权益总      21,116,310,049.53    -214,795,833.65     20,901,514,215.88
计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报表项目                                  调整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
                  4,467,302,355.12     -647,701,040.11      3,819,601,315.01
入
    其中:营业
                  4,467,302,355.12     -647,701,040.11      3,819,601,315.01
收入
二、营业总成
                  3,962,423,719.51     -648,766,519.46      3,313,657,200.05
本
    其中:营业
                  3,124,048,964.73     -647,701,040.11      2,476,347,924.62
成本
          资
                    79,420,962.84          -1,065,479.35      78,355,483.49
产减值损失
三、营业利润       518,098,274.03          1,065,479.35      519,163,753.38
四、利润总额       556,501,192.04          1,065,479.35      557,566,671.39
    减:所得税
                   128,029,212.95           159,821.90       128,189,034.85
费用
五、净利润         428,471,979.09           905,657.45       429,377,636.54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       424,551,497.84           905,657.45       425,457,155.29
利润
七、综合收益
                   428,471,979.20           905,657.45       429,377,636.65
总额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综       424,551,497.95           905,657.45       425,457,155.40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
                        0.57                   0.01               0.58
每股收益
  (二)稀释
                        0.57                   0.01               0.58
每股收益
    四、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
使公 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
事会同 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
的说明。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 2016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经修正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
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规定,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
息质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上述事件
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强调事项:我们提示报表使用者关注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修改事项的说明”部分的披露。如该部分披露所述,坚瑞沃能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作出董事会决议,修改 2016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沃特
玛与江西佳沃、东莞沃泰通之间交易的会计处理,将原先作为购销业务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改为按照委托加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相应地,本所原于 2017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坚瑞沃能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
61050002 号),现针对修改后财务报表重新出具坚瑞沃能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财务信息准确。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 《2016 年审计报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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