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质押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新增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6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长盈 投资 | 是 | 2,000,000 股 | 2018年 10月18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申万 宏源 证券 | 0.52% | 0.22% | 补充 质押 |
长盈 投资 | 是 | 37,000,000股 | 2018年 11月26日 | 2019年 11月26日 | 开源 证券 | 9.53% | 4.07% | 新增质押 |
长盈 投资 | 是 | 58,000,000股 | 2018年 11月28日 | 2019年 12月1日 | 上海 证券 | 14.94% | 6.37% | 补充质押 |
1、长盈投资于2018年2月6日通过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2,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5日;并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2018年9月7日、2018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4,000,000股、7,000,000股、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9月
7日及2018年10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018-40、2018-58、2018-65)。本次补充质押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2、长盈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37,000,000股质押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并已于2018年11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1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6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部分股份占长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3%,占公司总股本的4.07%。
3、长盈投资于2016年12月1日通过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44,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3日;并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8月3日及2018年10月16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2,000,000股、7,000,000股、7,500,000股及19,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上海证券(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2017年12月19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8月3日及2018年10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8、2017-107、2018-33、2018-40、2018-48、2018-65)。按约定回购交易日期,长盈投资应当于2018年12月3日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长盈投资与上海证券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限延长一年,购回交易日延长至2019年12月1日。因本次展期时折算率调整,故需要向上海证券补充质押5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占长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94%,占公司总股本的6.37%。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88,31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8%;
长盈投资累计质押股份29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58%。
三、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长盈投资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
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长盈投资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明细表》;
2、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