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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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6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长盈投资于2016年12月1日通过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44,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3日;并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6月20日及2018年8月3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2,000,000股、7,000,000股及7,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上海证券(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2017年12月19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6月22日及2018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8、2017-107、2018-33、2018-40、2018-48)。
长盈投资于2018年2月5日通过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9,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1日,并于2018年9月7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及2018年9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018-58)。
长盈投资于2018年2月6日通过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2,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5日;并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2018年9月7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4,000,000股、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2018年6月22日及2018年9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2018-40、2018-58)。
长盈投资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长盈 投资 | 是 | 4,000,000 股 | 2018年 10月11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上海 证券 | 1.03% | 0.44% | 补充 质押 |
15,000,000股 | 2018年 10月15日 | 3.86% | 1.65% | |||||
长盈 投资 | 是 | 11,000,000 股 | 2018年 10月12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国泰君安证券 | 2.83% | 1.21% | 补充 质押 |
长盈 投资 | 是 | 10,000,000 股 | 2018年 10月15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申万宏源证券 | 2.58% | 1.10% | 补充 质押 |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88,31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8%;长盈投资累计质押股份19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60%。
三、其他说明本次股份质押为长盈投资对其前期质押给上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及申万宏源证券的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盈投资质押给上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及申万宏源证券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长盈投资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明细表》;
2、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