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
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 14:00 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
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3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转让其参股公司氢源动力 20%股权
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劲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氢源(上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人民币 440 万元。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3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