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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7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
件、短信等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 10:00 以通讯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
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并对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注销。具体调整原因及调整方式如下:
    ①2016年6月7日至本次会议召开时,新增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取消其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注销其
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137,523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15人调整为406人,首次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5,966,848份调整为5,829,325份。预留授予部分新增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由36人调整为33人,并注销其
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38,880份,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920,000份调整为881,120份。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6,886,848份调整为6,710,445份。
    ②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7年3月23日总股本903,053,817股为基数,按
每10股派发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31日实施完
毕。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出现
派息事宜时,应对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P01-V=10.27-0.15=10.12元/股
    其中:01 为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尚未行权期权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P1为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行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2=P02-V=12.57-0.15=12.42元/股
    其中:P02 为本次调整前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2为调
整后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15人调
整为406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33人。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且
尚未行权的有效期权总数由6,886,848份调整为6,710,445份,其中:首次授予且尚
未行权的有效期权数量由5,966,848份调整为5,829,325份,行权价格由10.27元调整
为10.12元;预留授予的有效期权数量由920,000份调整为881,120份,预留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12.57元调整为12.4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此事
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朱守力先生、陈苗圃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首次授予的40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829,325份,行权价格为10.12元;公司预留授予的33名激励
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81,120份,行权价格为12.4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此事
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
行权名单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二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朱守力先生、陈苗圃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结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行权需求,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都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
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关联董事朱守力、陈苗圃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向银行贷款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10.9亿元(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14、
2017-43)。其中,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生态园基建工程的资金需求,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本次获得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3 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5
年。
    董事会同意广东长盈以其拥有的东府国用(2015)第特68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
房产及建筑物、东府国用(2016)第特93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及建筑物作为本
次固定资产贷款抵押物。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
合授信,具体方案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即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4亿元增至6.5亿元,有效期一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即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2亿元增至3亿元,有效期一年。
    本次追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将由47亿增加
至50.5亿元。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
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
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
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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