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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事宜
    1、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成
了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
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2、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公
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方面均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
制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杭
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
期权调整和注销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并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以往理财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
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且是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
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43,080,173.13,按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308,017.31 元,2017 年发
放现金股利每 10 股人民币 1.20 元(含税)计 82,426,587.60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 616,757,905.59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53,103,473.81 元。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694,035,436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计 138,807,087.20 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
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金国、靳海涛、周立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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