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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网科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7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2:00 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6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3: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7 号智慧产业园 A 座。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并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董事长华勇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20,516,39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6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2,073,58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5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8,442,8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4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9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63,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9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63,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9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63,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9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63,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95,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60,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64%;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表决事项均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雨峰、董恺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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