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仁药业: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9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证券代码:30011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二〇一七年十月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725
号)已收悉。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或“保荐机构”)
已组织申请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 或“公司”或“发
行人”)、申报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重点问题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受到的安全生产、食药监(包括但不限于)
等行政处罚情况,并说明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情况
    1、事由及处罚情况
    2016 年 8 月 8 日,华仁药业收到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青崂)安监管罚(2016)1063 号)。因华仁药业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发行人警告
并处罚款 1.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说明
    鉴于:(1)本次处罚是因华仁药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非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2)上述 1.2 万元罚款为公司
两项违法行为合计罚款,即:因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受到罚
款 0.6 万元、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受到罚款 0.6 万元;(3)公司按期缴纳了
罚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了整改,已获得了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
确认;(4)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青岛市崂山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发行人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
之情形;(5)2017 年 9 月,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该行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除上述行政处罚
之外,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其他行政处
罚,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综上:发行人上述被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情形,该处罚事
项对发行人本次创业板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障碍。
    (二)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1、事由及处罚情况
    2017 年 1 月 3 日,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书》(青崂食药监稽械罚[2016]99 号),发行人子公司华仁医疗因抽检医疗器械不
合格,被责令改正并处以行政罚款 3 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16 年 5 月 12 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执法人员
对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抽验,在该公司成品库抽
取 2016 年 4 月 14 日生产的批号 1615,型号规格 2000ml,注册号:鲁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第 2450252 号的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管 100 套,送济南医疗器械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2016 年 11 月 23 日我局接市局转送济南医疗器械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2016070644):生产批号为 1615 的一次性
使用腹透引流袋经检验,环氧乙烷残留量单项结论:不合格,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实,生产批号为 1615 的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货值金额 7,200 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
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额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
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生产、
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
器械的”。
    “本局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3
万元。”
    2、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说明
    鉴于:(1)抽检不合格的生产批号为 1615 的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货值金
额 7,200 元,货值金额不大;(2)根据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行
政处罚决定书》(青崂食药监稽械罚[2016]99 号),其罚款基准阶次是按照裁量基
准规定的中限进行处罚,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3)华仁医疗已按时交纳了
罚款;(4)2017 年 10 月,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该行
政处罚的裁量阶次为中限,不属于从重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青岛华仁医疗用品
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除上述行政处罚之外,
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受到
其他行政处罚”。(5)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华仁医疗因产品质量抽查
不合格被处以 3 万元行政处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
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子公司华仁医疗上述被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
情形,该处罚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创业板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障碍。
    (三)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
    2017 年 10 月 9 日,华仁药业出具声明:除上述行政处罚外,2014 年 1 月 1
日至声明出具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仁药业因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被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1.2 万元行政处罚、发行人子公司华仁
医疗因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被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 3 万元行
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均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
相关情形,其行政处罚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创业板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障碍。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华仁药业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
大违法行为。综上,华仁药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情形。
    2、申请人本次配股发行拟募集资金 7.03 亿元,其中:3.25 亿元用于偿还融
资租赁款,0.17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长期借款,3.6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请申请人提供本次偿还融资租赁款、银行长期借款的明细及原有用途,若
存在提前还款的,请说明是否需要取得提前还款的同意函。请说明融资租赁款
债权人是否具有实施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请结合公司及同行业的资产负
债水平,说明通过股权融资偿还银行贷款的考虑及经济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
发表意见。
    回复:
    (一)偿还融资租赁款
           1、拟偿还融资租赁款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承                               董事会决     提前偿
序                                  初始本息合                                        募集资金
     出租人      租    合同期限                   议日已偿     还应扣     余额
号                                      计                                            投资金额
                 人                               还本息       除利息
     民生金      华
                       2016-03-04
     融租赁      仁
1                          至         13,018.88     4,548.63     16.84    8,453.41
     股份有      药
                       2019-03-04
     限公司      业
     民生金      华
                       2016-03-04
     融租赁      仁
2                          至         13,561.33     2,396.29     89.50   11,075.54
     股份有      药
                       2019-03-04
     限公司      业
     平安国      华                                                                    32,500.00
                       2016-12-26
     际融资      仁
3                          至          7,638.09      673.13      83.51    6,881.45
     租赁有      药
                       2019-12-26
     限公司      业
     远东宏
                 华
     信(天            2016-12-29
                 仁
4    津)融资              至          7,605.79     1,305.42     64.50    6,235.87
                 日
     租赁有            2019-12-29
                 照
     限公司
                合计                  41,824.09     8,923.46    254.35   32,646.28     32,500.00
           上述融资租赁款均为分期(三月为一期)偿还本息,距偿还日在一年以内的
      融资租赁款本息,在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拟偿还融资租赁款原有用途
           经核查 4 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中均未约定租赁款用途。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核查,发行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资金,
      其目的是对公司原来单一银行借款结构进行调整,适当置换短期借款。在进行售
      后回租融资前,公司借款主要由银行短期借款构成,为了防范银行信贷政策收紧、
      短期借款到期后无法继续获得银行借款支持风险,公司主动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等
      方式来置换银行短期借款,进而分散公司借款渠道单一的风险。
           3、融资租赁公司均出具了同意提前还款的同意函
           (1)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提前还款函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款本息的
函 》, 同 意 发 行 人 提 前 偿 还 合 同 编 号 分 别 为 MSFL-2015-2001-S-HZ-001 和
MSFL-2015-2001-S-HZ-002 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该款项偿还完成后,《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清单所列示全部设备所有权归发行人
所有,不会因发行人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款本息而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要求其承担损
失。具体条款以双方届时签署的提前还款协议为准。
    (2)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意提前还款函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了《说明函》,同意发行人可按照租赁合同
的约定支付租赁合同项下提前结束款,并在收到发行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
付的提前结束款后,向发行人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让证书,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
给发行人;在发行人严格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提前结束款的情况下,不
会因发行人提出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合同项下提前结束款而追究发行
人违约责任或要求其承担损失。
    (3)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意提前还款函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本
息的函》,同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
约定提前归还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及留购价款等,并在收到华仁药业(日照)有
限公司支付的提前结束款后,向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
转让证书,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将不会因为华
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提前还款而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要求其承担损失。
    综上,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款是可行的。
    4、融资租赁款债权人均具有实施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
    (1)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准入情况
    经查阅《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4 年第
3 号)、《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 号)、《外商投资租赁
业管理办法》(2005 年实施,2015 年修订)、《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
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2016 年第 3 号,商务部令 2017 年第 2 号修订)、商务部 税
务总局《关于天津等 4 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
题的通知》(商流通函〔2016〕90 号),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分为两大类:
    其一为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
司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
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
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因此,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需要银
监会批准,实行许可经营。
    其二为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设立的非金融租赁企业。具体又
包括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根据《关
于天津等 4 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租赁业可以采取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从事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租赁
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其第四条
第二款规定:“商务部是外商投资租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本办法。第九条 经审
批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变更,且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应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的,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同时失效。
    经查阅《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九、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非金融融资租赁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因此,外商投资企
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非金融性质的融资租赁业务,只需履行备案手续,不再
需要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发行人融资租赁款债权人包括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金融许可证如下:
序
             机构名称             许可部门        许可证号码/备案号       批准/备案日期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    中国银监会天津
 1                                               融许可证》(号码:        2008-04-02
    限公司                监管局
                                                 00186101)
       经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
                                              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
                                              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
    民生金融租赁                          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
 1
    股份有限公司                          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实施融资租赁业务的资格。
       (2)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债权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
投资企业备案证: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是在上海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非金融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办理外
商投资备案手续如下:
序
         机构名称          备案部门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号
                        中国(上海)自由
       平安国际融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台港澳侨
1                       贸易试验区管理                                        2015-09-01
       租赁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备案证明(LJZ000978)
                        委员会
2      远东宏信(天     中国(天津)自由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津自     2017-05-27
       津)融资租赁有    贸易试验区管理   贸港口外备 201700191)
       限公司            委员会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
信息如下:
序      债权人名
                        企业性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号        称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
                                                        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平安国际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
                    台港澳与境内
 1     融资租赁                    91310000054572362X   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
                        合资
       有限公司                                         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
                                                        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远东宏信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
       (天津)融   台港澳与境内
 2                                 911201160830376339   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
       资租赁有         合资
                                                        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
       限公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是商务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确认内资试
点企业,备案外资企业基本信息,开展行业数据统计、业务实时监管、数据综合
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的管理信息服务。经查阅,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
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显
示的企业信息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区     企业类型       企业编码
 1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外资        3100000066
 2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       外资        1200000192
       综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
为外商投资非金融租赁企业,具有合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
       综上:发行人融资租赁款债权人均具有实施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格。
       (二)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1、银行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董事会决
序                                                                         募集资金投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期限     借款金额    议日已偿       余额
号                                                                           资金额
                                                   还金额
     青岛银   青岛华
     行股份   仁医药
                        2015-08-17
     有限公   包装材
1                           至        1,000.00      300.00       700.00        700.00
     司延安   料科技
                        2018-08-16
     三路支   有限公
       行       司
     青岛银
     行股份   青岛华
                        2016-08-30
     有限公   仁医疗
2                           至        1,000.00              -   1,000.00      1,000.00
     司延安   用品有
                        2019-08-29
     三路支   限公司
       行
               合计                   2,000.00      300.00      1,700.00      1,700.00
     备注:青岛华仁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青岛华仁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银行借款均为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偿还,其中第一笔借款已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偿还 300 万元。距偿还日在一年以内的部分,在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银行长期借款的原有用途
     经查阅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三路支行与青岛华仁医药包装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其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非 PVC 输液膜
材升级改造项目)。
     经查阅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三路支行与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其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腹透引流袋产能提升项
目)。
     3、银行均出具了同意提前还款的同意函
     对该两笔借款,青岛银行延安三路支行分别出具了《提前还款同意函》,同
意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华仁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本次配股募
集资金提前偿还该行授信合同项下(贷款账号分别为 8025200273700001 和
80252001587600001)分别实际发生的借款 1,000 万元和 700 万元,并不会收取
因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华仁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前还款归还本
息而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综上,提前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是可行的。
       (三)通过股权融资偿还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款是必要的、经济的
       1、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自上市以来,公司没有股权融资,而是一直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和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借款方式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之前,公司偏债务融资的财务政策使公司积
累的有息负债金额较大,较高的有息债务也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和财务负
担。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的行业资产负债率情况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医药制造业合计 203 家,该行业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平均资产负债率
为 28.89%。
       (2)按照申万行业分类标准的行业资产负债率情况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生物行业(申万一级行业)、化学
制药行业(申万二级行业)。根据 Wind 的统计,目前,医药生物行业公司和化
学制药公司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在 30%左右,而发行人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
债率为 45.52%,远高于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医药生物行业公司和化学制药公司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
          公司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医药生物行业公司(%)         31.44           31.28          33.25           34.07
化学制药公司(%)             31.63           31.11          33.45           34.04
华仁药业(%)                 45.52           44.00          47.61           43.56
   注:根据 Wind 的统计,按照申万行业分类,截至查询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A 股市场
医药生物行业上市公司共 260 家,其中化学制药上市公司共有 77 家。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
    由于目前 A 股市场医药生物行业上市公司较多,各企业规模差异较大,公
司董事会从上述化学制药行业 77 家上市公司中根据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选
取营业收入在 10 亿元至 15 亿元区间(约为发行人营业收入±20%)可比上市公
司进行比较。情况如下:
                华仁药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对比表
                                                                        单位:%
      公司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贝达药业               17.84           10.99           22.06          18.09
      福安药业               10.29            9.87           13.83           6.81
      天药股份               26.89           17.03           19.27          17.31
      金城医药               19.50           33.35           34.36          37.45
       凯莱英                20.84           25.03           26.31          25.80
      东诚药业               26.93           27.74           12.24          15.00
      常山药业               25.33           26.90           32.52          30.22
       海思科                49.69           39.03           33.18          26.70
      华仁药业               45.52           44.00           47.61          43.56
      博腾股份               47.85           52.29           50.43          52.86
  平均资产负债率             29.07           28.62           29.18          27.38
    与前述同规模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处于较高水平。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华仁药业资产负债情况为基数,假设仅考虑本次配股融
资,未考虑其他影响,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优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情况下,华仁药业资产负债率下降到 34%左右,但仍然
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
    综上,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和偿还
银行长期借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的盈利状况
           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一直较大,公司的债务负担沉重。最近三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3,737.20 万元、6,006.27 万元、5,957.73 万元和 2,544.73
   万元。而前述 9 家可比上市公司中,大部分公司资金充足,不仅没有利息支出,
   而是形成较大利息收入。
           前述 9 家同规模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名称
            财务费用    净利润      财务费用    净利润         财务费用    净利润         财务费用    净利润
 凯莱英      1,650.52   13,967.01   -2,299.79   27,560.46      -1,739.99   16,971.69        205.57    11,370.55
天药股份      159.33     8,711.49     -525.94       6,396.99     -588.94       7,880.76    1,325.22       8,672.39
金城医药      823.29    13,073.50     -291.62   15,624.79        -398.73   16,920.49       1,172.69   10,870.07
东诚药业     2,631.41   11,489.81     -245.52   20,031.52        -616.13   11,154.02         -76.86   10,786.57
贝达药业      -238.89   13,526.89      70.12    36,786.48         -30.95   34,343.49         -53.28   26,720.67
 海思科       339.71    13,841.12     434.05    45,264.69        312.05    37,215.79        -864.37   45,054.11
福安药业       11.55    18,148.91    1,029.55   22,212.61         -69.42       6,555.62   -2,033.95       4,586.79
博腾股份     3,826.59    5,525.28    2,420.23   16,244.66       2,008.50   10,563.45       1,310.05   12,257.95
常山药业      969.31     8,657.60    2,819.01   17,831.53       2,930.29   15,667.39       2,589.41   13,431.72
华仁药业     2,544.73      917.46    5,957.73       2,240.68    6,006.27       2,217.66    3,737.20       5,615.40
           大额的财务费用支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对公司造成一
   定的经营业绩压力。2015 年、2016 年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财务费用支出较大
   是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公司财务费用较高,财务费用消耗了公司大量利润,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和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
   司的盈利状况,是必要的、经济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 3.25 亿元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0.17 亿元用于偿还
银行长期借款,均已取得了债权人出具提前还款的同意函。公司不会因为提前偿
还融资租赁款和提前偿还长期银行借款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因此,本次
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和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是可行的。
    2、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核查,发行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资
金,其用途是对公司原来单一银行借款结构进行调整,适当置换短期借款,进而
分散公司借款渠道单一的风险。
    经查阅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三路支行与青岛华仁医药包装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其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非 PVC 输液膜
材升级改造项目)。经查阅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三路支行与青岛华仁医疗
用品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其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腹透引流
袋产能提升项目)。经核查,发行人系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3、经查阅我国租赁相关法律法规、融资租赁债权人相关资质文件、“全国融
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发行人融资租赁款债权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均具有实
施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
    4、经对比同行业的资产负债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和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改善公司的盈
利状况。因此,通过股权融资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和偿还银行长期借款、补充流
动资金是必要的、经济的。
    3、申请人本次拟使用 3.61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请提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的测算依据。
    请申请人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
内容、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请说明有无未来
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变相
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上述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一)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假设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
    A、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政策以及当前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B、公司业务所处的行业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C、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市场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
不会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发生重大变化;
    D、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能按预定目标实现;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
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测算方法
    根据公司最近一年营运资金的实际占用情况以及各项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
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以估算的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按照销售
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
性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量。
       3、测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12.94%   124,897.22    20.63%      110,589.60      5.72%     91,676.14    86,720.03
       注:上述增长率为较上年或上期同比增长率。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算术平均增长率为分别为 13.10%。假设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将保持与过去三年算术平均增长率相同的水平,2017-2019 年各
年度营运资金占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实际数                          预测数
         项目             比例
                                       2016A           2017E           2018E             2019E
营业收入                 100.00%      124,897.22      141,258.76      159,763.65         180,692.69
经营性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8.86%       11,067.21        12,517.01      14,156.74          16,011.27
应收账款                  48.17%       60,163.55        68,044.98      76,958.87          87,040.48
预付款项                   4.01%        5,006.77         5,662.65          6,404.46        7,243.44
存货                      14.96%       18,686.68        21,134.64      23,903.27          27,034.60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       76.00%        94,924.20      107,359.27      121,423.34         137,329.80
经营性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0.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