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肖琳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相关工作有序进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胡悦女士履行本项目的后续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胡悦女士和贾留喜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附件:胡悦女士简历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胡悦女士简历
胡悦女士于2007年加入中银国际,此后参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项目、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拥有较丰富的境内外企业重组上市项目经验。胡女士为注册保荐代表人,同时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
胡悦女士拥有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 经济学硕士学位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