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4日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兆文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省
煤器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蔡兆文先生、
兰培珍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