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报问询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7 年年报的问询,我公司已知悉。公司董事会高度
重视,经认真核实分析,就贵部提出问题说明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
22,346,582.38 元,同比上升 69.85%,且主要为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
(1)请结合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发生金额、投资期限、
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等因素补充说明投资收益大幅增加的原
因;
(2)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向关联方石嘴山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请分析对比相
关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向非关联方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是
否存在明显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原因。
情况说明:
问题一:
2016 年、2017 年公司委托理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委托理财的 委托理财本金 理财收益
具体类型
资金来源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银行理财 募集资金 453,000,000.00 453,000,000.00 14,466,019.86 10,777,629.87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335,000,000.00 100,000,000.00 7,050,136.86 2,379,167.73
券商理财 自有资金 70,000,000.00 830,425.66
合计 858,000,000.00 553,000,000.00 22,346,582.38 13,156,797.60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规模、投资期限及利率
水平均不同于 2016 年:
委托理财规模的变化:2017 年委托理财本金及发生额远
高于 2016 年。2017 年委托理财 13 笔,发生额 16.06 亿元,
其中募集资金 9.06 亿元,自有资金 7 亿元;2016 年委托理
财 2 笔,发生额 5.53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 4.53 亿元,自有
资金 1 亿元。
委托理财累计天数的变化:2017 年委托理财累计天数长
于 2016 年。根据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4 日开始购买理财产品;去年同期,公司自 2016 年 4 月 7
日开始购买理财产品。
利率水平的变化:2017 年利率水平好于 2016 年。2017
年 13 笔理财年化收益率最低为 3.3%,最高为 4.7%;2016 年
2 笔理财年化收益率均为 3.3%。
综上所述,2017 年委托理财收益较 2016 年增长 69.85%。
问题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
专户集中管理,由此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
放募集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本着集中存放、
专户管理的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通
过在石嘴山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未在其他商业银行开立账
户,未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因此不存在收益
率差异。
公司自有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无上述限制。公司在综合考
虑资金情况、理财额度,各金融机构及券商所发行理财产品
的期限、收益、风险情况后择优购买,理财收益率随市场利
率情况波动。
2017 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石嘴山银行进
行了一次委托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金额 10000 万元,
利率 3.3%,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17 年 5 月 8 日。经
查询对比公司已开户商业银行同时期、同类型理财产品收益
情况如下:
项目 石嘴山银行 光大银行 招商银行
产品类型 保本保收益 保本保收益 保本保收益
金 额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期 限 4 个月 4 个月 4 个月
年化收益率 3.30% 3.25% 3.20%
与其他非关联方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相比,关联方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2、年报显示,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23,800,193.41 元,请补充提供相关坏账准备转回的明细情
况及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情况说明:
2017 年 公 司 计 提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3,800,193.41 元,其中关联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内
部所属单位计提-35,603,746.89 元,关联方国家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部所属单位计提 1,299,389.75 元(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
确认为关联方);其他单位计提 10,504,163.73 元。
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按照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的确认和计提政策,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23,800,193.41 元,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
见》。
3、年报显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下包含利息收
入 13,792,746.98 元,而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利息收入为 3,695,665.56 元,请
补充说明两者差异较大的原因。
情况说明:
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中的利息收入 13,792,746.98
元,包括已到付息期实际收到的利息和未到付息期按照权责
发生制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两部分。
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下利息收入 3,695,665.56 元为已到付息期实际收到的利
息。
上述原因造成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项目与现金流量
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有较大差
异。
4、年报显示,公司余热利用业务实现收入
151,900,077.44 元,省煤器业务实现收入 167,629,391.30
元,同比分别增加 2,461.10%和 151.77%,毛利率分别上升
54.81%和 22.98%。
(1)请结合行业需求、市场竞争、产品单价、原材料
价格变化等因素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大幅增加
的原因;
(2)请分别提供上述业务及产品销售的前五名客户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金额、是否为关联方、应
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等。
情况说明:
问题一:
①余热利用业务
余热利用技术是通过利用燃煤电厂烟气等的余热,提高
机组效率、减少煤耗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节能环保技术。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为: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
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其中
余热利用项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具体标准
为:余热利用设备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定。燃煤电厂基建项
目对余热利用部分招标早、签约早,余热利用项目施工需具
备条件后才能开展,导致合同履约周期较长,甚至前后跨越
数年。就单体余热利用项目而言,在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
件下,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至验收,工期一般半年左
右。因此公司对余热利用项目按客户验收确认收入。
余热利用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系统设计较复杂等特点,
该项业务的开展受燃煤电厂效益、热泵设备价格、替代技术
方案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且燃煤电厂开展余热利用需要
经过多层论证和审批,投资决策时间长,项目能否最终取得
具有不确定性。余热利用项目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合同金
额和毛利情况受电厂工况、技术方案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
之间收入额和毛利情况可比性较差。
公司开展的余热利用业务多属于 EPC 基建项目,建设周
期长,前后跨越数年。2017 年 6 月完工的廊坊余热利用项目
系 2014 年 12 月签订,2017 年 12 月完工的北塘余热利用项
目系 2014 年 10 月签订。上述项目的建设均超过 2 年。余热
利用项目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此类项目数量少、周期长、合
同金额可比性较差。
报告期内,公司余热利用业务确认收入 15,190 万元,
均为基建项目;上年同期余热利用确认收入 593.11 万元,系
备件销售,非基建项目,前后期收入额差异较大。
公司对余热利用事业部采用独立核算方式,2017 年收入
较 2016 年大幅增加,因此造成单位收入对应的固定成本下
降,进而引起项目毛利增加。
②省煤器业务
省煤器系通过吸收锅炉烟温余热,降低排烟温度,提高
除尘器效率等功能的节能环保设备。包括低压省煤器、高温
省煤器、旁路烟道、MGGH 等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省煤器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51.77%
的主要原因是:2017 年,公司加强该业务市场开拓,抢抓节
能减排改造机遇。完成石嘴山、九江、荆门等新型省煤器业
务,合计金额 10,832.07 万元。
2017 年公司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设计和采购管理,降低
项目成本;优化省煤器业务结构,转向毛利较高的旁路烟道、
MGGH 等项目。2017 年实现综合毛利率 14.92%。
综上所述,公司省煤器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大
幅增加。
问题二:
报告期内,余热利用业务销售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元
是否关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年末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联方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
1 79,944,165.82 16,632,000.00 997,920.00 是
公司廊坊热电厂
国电津能滨海热电
2 49,098,591.73 39,383,038.00 787,660.76 是
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3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 14,096,952.11 11,926,000.00 715,560.00 否
计院有限公司
神华国能宁夏鸳鸯
4 1,145,299.15 134,000.00 8,040.00 否
湖发电有限公司
5 无 - - - -
合计 144,285,008.81 68,075,038.00 2,509,180.76
报告期内,省煤器业务销售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是否关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年末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联方
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
1 50,555,555.55 5,938,992.00 118,779.84 是
限公司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
2 30,308,290.59 14,160,700.00 283,214.00 是
司
国电龙源节能技术有
3 27,456,861.79 12,566,324.80 251,326.50 是
限公司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
4 20,306,581.18 6,803,050.00 136,061.00 是
司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
5 13,903,180.42 902,500.00 18,050.00 否
限公司东方电厂
合计 34,209,761.60 7,705,550.00 154,111.00
5、公司 2017 年度向关联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销售
额为 317,593,901.04 元,同比增加 264.63%,占年度销售总
额比例为 54.12%。请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
结合客户产能变动情况分析说明相关交易大幅增加的合理
性和必要性,销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客户销售额为
317,593,901.04 元,同比增加 264.63%,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为 54.12%。其中,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余热
项目、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余热项目、国电长源
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MGGH 项目、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MGGH
项目合计销售额为 209,906,603.69 元,占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销售额的 66.09%。其中,两项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均系基建项
目,分别为 16 年和 14 年开工,因建设周期长,项目于 2017 年
完工验收并确认收入。两项 MGGH 项目系公司报告期内新增
项目类型,项目规模较大。扣除上述影响,公司向国电集团
有限公司内部客户销售金额为 107,687,297.35 元,同比增
长 23.63%。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对方一般采取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参考
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式确
定交易价格,从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已经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临
2017-012 号公告)、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2017-024 号
公告)、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临 2017-073 号公告)、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2017-079 号公告)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
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 1,172.84 万元,请补充说明相关诉讼
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未就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
合理性。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
仲裁事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诉讼标的金
诉讼事由
序号 诉讼事项名称 原告方 诉讼机构 额或资产冻
概要
结金额
镇江项目建设工程施 镇江市丹徒区人 支付工程
1 吴贞勇(自然人) 49.25
工合同纠纷 民法院 款及利息
宁波赛盟科技发展有 烟台龙源电力技 哈密市中级人民
2 侵权 23.59
限公司侵权案件 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与三和市政建设施工 烟台三和市政工 烟台经济技术开 支付工程
3 1100.00
合同纠纷 程有限公司 发区人民法院 款及利息
合计 1,172.84
(1)镇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具体情况:
公司总承包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将
其中的安装工程分包给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能公司”)并签署了合同,华能公司将工程违法
转包给长兴京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兴京兴”),长兴京兴将工程再次违法转包给吴贞勇。吴贞勇
就其施工过程中的增量工程诉华能公司、长兴京兴及本公司,
要求支付其该工程增量款共计 448,83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一审法院驳回了吴贞勇对本公司的要求支付工程款的诉讼
请求,判决长兴京兴承担给付吴贞勇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的责任,判决华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长兴京
兴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
决,进行改判,并要求本公司亦承担给吴贞勇给付工程款的
责任。二审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认为一
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案件已在镇江市
丹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贞勇认为本公司接受了其劳动
成果应支付报酬。现案件一审尚需再次开庭。
鉴于本公司与吴贞勇并无合同关系,本公司与华能公司
在双方之间签署的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调整的价格计算方式。
吴贞勇证明其所诉工程价款的证据为长兴京兴员工出具的
单据,无证据证明本公司与其之间的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
原则和目前案件审理情况及证据情况,本公司极小可能因该
诉讼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2)宁波赛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权案件诉讼情况:
基于本案件中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系公司向其他方要求的
索赔,非公司应承担的现时义务,且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企业。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3)与三和市政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具体情况:烟
台市三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市政”)因等
离子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边坡治理工程的施工与公司产
生纠纷。公司与三和市政签署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后期根据
合同及合同的变更,公司已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15,483,217
元,包括合同款项及变更的款项。三和市政主张合同款项总
计 为 : 26,581,721.95 元 ,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剩 余 款 项
11,098,504.65 元及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违约金。2016 年 7 月
6 日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 0691
民初 175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公司银行存款
1,100.00 万元,并已移交执行。现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过程
中。
基于,公司与三和市政签署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根据相
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
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因此就该
部分范围内工程价款,不应产生变更,公司无需支付。对于
实际另外变更部分,公司已支付,三和市政所诉内容尚需更
多证据支持。对于涉案工程三和市政尚有未完工的情况。且
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因此,该案件三和市政所诉金额
非能可靠计量的金额,且本公司认为公司较小可能因该案件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7、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为 241,724,924.03 元,同比上期
末增加 181.05%,请说明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并提供
单笔金额前十的应收票据的出票人、上手背书人(如有)、
票据号、金额、到期日、应收款项性质或内容、承兑银行(如
有)。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181.05%,主要系报告期
内,公司启动全员回款机制,全力清理历史旧账,加大到期
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客户以票据作为结算支付手段的金额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单笔金额前十的应收票据的出票人信息
如下表所示:
序 款项
票据类型 出票人 上一手背书人 应收票据号 票面金额 到期日期 承兑银行
号 性质
商业承 国电泰安热电有 国电泰安热电 00100061/2134317 9,587,50 中国光大银行
1 2018-06-29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5 0.00 泰安分行
商业承 国电浙能宁东发 国电浙能宁东 6,160,00 国电财务有限
2 098665871 2018-01-27 货款
兑汇票 电有限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丰城发电有 国电丰城发电 1105431200037201 6,000,00 建行丰城电厂
3 2018-04-30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1030123424205 0.00 支行
银行承 江苏德赛化纤有 国电国际经贸 1102311762100201 5,440,86 工行东台市支
4 2018-02-13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1113126950526 0.00 行
银行承 舞阳钢铁有限责 河南豫能菲达 5,000,00 浙商银行郑州
5 99578274 2018-01-31 货款
兑汇票 任公司 环保有限公司 0.00 分行营业部
银行承 国电九江发电有 国电九江发电 5,000,00 国电财务有限
6 102602602 2018-02-16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九江发电有 国电九江发电 5,000,00 国电财务有限
7 102602643 2018-02-16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九江发电有 国电九江发电 5,000,00 国电财务有限
8 102602580 2018-02-16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丰城发电有 国电丰城发电 1105431200037201 5,000,00 建行丰城电厂
9 2018-04-30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1030123424168 0.00 支行
银行承 甘肃酒钢天成彩 华能平凉发电 1907821000027201 5,000,00 酒钢集团财务
10 2018-03-25 货款
兑汇票 铝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70926113470531 0.00 有限公司
8、年报显示,公司一到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005,063.50 元 、 10,305,878.10 元 、
901,468.85 元和 13,784,086.87 元。请补充说明不同季度之
间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对比 2015
年、2016 年年报数据说明公司业务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年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7 年 -9,005,063.50 10,305,878.10 901,468.85 13,784,086.87
(1)项目因素影响:2017 年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一季度增长 1,931.09 万元,系偶发的余热利
用业务实现毛利 2073.55 万元;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378.41 万元,系偶发的余热利用业务实现毛
利 710.14 万元。由于余热利用项目具有不连续性,影响各
自当季利润。
(2)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影响:
坏账因素影响:坏账的计提受季度回款情况的影响,应
收账款回收受账款到期日、业主方财务状况、公司清收力度、
项目验收情况等诸多因素制约,可控性较差。随着账龄和回
款情况的变化,2017 年二季度计提坏账准备 1045.24 万元,
四季度转回坏账准备 2504.66 万元,对当季度利润影响较大。
理财收益影响:理财收益在理财产品到期时才能确认,
无法均衡确认。2017 年二季度和四季度有大额理财产品到期,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 1186.60 万元和 1402.86 万元,对当季度
利润影响较大。
经对比公司 2015 年、2016 年年报数据,公司业务受主
要客户燃煤电厂检修计划、基建建设计划、电网调度计划等
因素影响,各季度之间收入有一定的波动性。上述波动属于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反应,具有合理性。
9、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中,分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
减比例部分数据计算错误,请予以补充更正。
年报全文“第四节、二、2、(1)营业收入构成-分地区”
数据更正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入比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重 重
分地区
华北地区 258,503,871.05 43.38% 57,029,118.45 12.83% 353.28%
西北地区 37,910,977.71 6.36% 78,046,287.78 17.56% -51.43%
华东地区 133,866,457.85 22.46% 193,396,017.65 43.51% -30.78%
华中地区 73,364,885.38 12.31% 25,708,253.63 5.78% 185.37%
东北地区 50,799,930.84 8.52% 39,676,416.79 8.93% 28.04%
西南地区 373,187.80 0.06% 18,468,398.23 4.15% -97.98%
华南地区 41,140,569.66 6.91% 31,263,667.06 7.03% 31.59%
国外及港澳台 945,670.32 0.21% -100.0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