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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报问询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7 年年报的问询,我公司已知悉。公司董事会高度
  重视,经认真核实分析,就贵部提出问题说明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
  22,346,582.38 元,同比上升 69.85%,且主要为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
           (1)请结合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发生金额、投资期限、
  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等因素补充说明投资收益大幅增加的原
  因;
           (2)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向关联方石嘴山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请分析对比相
  关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向非关联方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是
  否存在明显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原因。
           情况说明:
           问题一:
           2016 年、2017 年公司委托理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委托理财的           委托理财本金                          理财收益
具体类型
              资金来源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银行理财     募集资金    453,000,000.00   453,000,000.00   14,466,019.86     10,777,629.87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335,000,000.00   100,000,000.00    7,050,136.86    2,379,167.73
券商理财    自有资金    70,000,000.00                      830,425.66
  合计                 858,000,000.00   553,000,000.00   22,346,582.38   13,156,797.60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规模、投资期限及利率
  水平均不同于 2016 年:
           委托理财规模的变化:2017 年委托理财本金及发生额远
  高于 2016 年。2017 年委托理财 13 笔,发生额 16.06 亿元,
  其中募集资金 9.06 亿元,自有资金 7 亿元;2016 年委托理
  财 2 笔,发生额 5.53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 4.53 亿元,自有
  资金 1 亿元。
           委托理财累计天数的变化:2017 年委托理财累计天数长
  于 2016 年。根据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4 日开始购买理财产品;去年同期,公司自 2016 年 4 月 7
  日开始购买理财产品。
           利率水平的变化:2017 年利率水平好于 2016 年。2017
  年 13 笔理财年化收益率最低为 3.3%,最高为 4.7%;2016 年
  2 笔理财年化收益率均为 3.3%。
           综上所述,2017 年委托理财收益较 2016 年增长 69.85%。
           问题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
  专户集中管理,由此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
  放募集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本着集中存放、
专户管理的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通
过在石嘴山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未在其他商业银行开立账
户,未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因此不存在收益
率差异。
    公司自有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无上述限制。公司在综合考
虑资金情况、理财额度,各金融机构及券商所发行理财产品
的期限、收益、风险情况后择优购买,理财收益率随市场利
率情况波动。
    2017 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石嘴山银行进
行了一次委托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金额 10000 万元,
利率 3.3%,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17 年 5 月 8 日。经
查询对比公司已开户商业银行同时期、同类型理财产品收益
情况如下:
   项目         石嘴山银行        光大银行     招商银行
  产品类型      保本保收益        保本保收益   保本保收益
   金    额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期    限          4 个月         4 个月       4 个月
 年化收益率          3.30%          3.25%        3.20%
    与其他非关联方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相比,关联方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2、年报显示,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23,800,193.41 元,请补充提供相关坏账准备转回的明细情
况及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情况说明:
    2017 年 公 司 计 提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3,800,193.41 元,其中关联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内
部所属单位计提-35,603,746.89 元,关联方国家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部所属单位计提 1,299,389.75 元(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
确认为关联方);其他单位计提 10,504,163.73 元。
    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按照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的确认和计提政策,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23,800,193.41 元,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
见》。
    3、年报显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下包含利息收
入 13,792,746.98 元,而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利息收入为 3,695,665.56 元,请
补充说明两者差异较大的原因。
    情况说明:
    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中的利息收入 13,792,746.98
元,包括已到付息期实际收到的利息和未到付息期按照权责
发生制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两部分。
    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下利息收入 3,695,665.56 元为已到付息期实际收到的利
息。
    上述原因造成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项目与现金流量
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有较大差
异。
       4、年报显示,公司余热利用业务实现收入
151,900,077.44 元,省煤器业务实现收入 167,629,391.30
元,同比分别增加 2,461.10%和 151.77%,毛利率分别上升
54.81%和 22.98%。
       (1)请结合行业需求、市场竞争、产品单价、原材料
价格变化等因素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大幅增加
的原因;
       (2)请分别提供上述业务及产品销售的前五名客户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金额、是否为关联方、应
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等。
    情况说明:
       问题一:
    ①余热利用业务
    余热利用技术是通过利用燃煤电厂烟气等的余热,提高
机组效率、减少煤耗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节能环保技术。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为: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
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其中
余热利用项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具体标准
为:余热利用设备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定。燃煤电厂基建项
目对余热利用部分招标早、签约早,余热利用项目施工需具
备条件后才能开展,导致合同履约周期较长,甚至前后跨越
数年。就单体余热利用项目而言,在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
件下,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至验收,工期一般半年左
右。因此公司对余热利用项目按客户验收确认收入。
    余热利用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系统设计较复杂等特点,
该项业务的开展受燃煤电厂效益、热泵设备价格、替代技术
方案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且燃煤电厂开展余热利用需要
经过多层论证和审批,投资决策时间长,项目能否最终取得
具有不确定性。余热利用项目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合同金
额和毛利情况受电厂工况、技术方案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
之间收入额和毛利情况可比性较差。
    公司开展的余热利用业务多属于 EPC 基建项目,建设周
期长,前后跨越数年。2017 年 6 月完工的廊坊余热利用项目
系 2014 年 12 月签订,2017 年 12 月完工的北塘余热利用项
目系 2014 年 10 月签订。上述项目的建设均超过 2 年。余热
利用项目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此类项目数量少、周期长、合
同金额可比性较差。
    报告期内,公司余热利用业务确认收入 15,190 万元,
均为基建项目;上年同期余热利用确认收入 593.11 万元,系
备件销售,非基建项目,前后期收入额差异较大。
    公司对余热利用事业部采用独立核算方式,2017 年收入
较 2016 年大幅增加,因此造成单位收入对应的固定成本下
降,进而引起项目毛利增加。
    ②省煤器业务
    省煤器系通过吸收锅炉烟温余热,降低排烟温度,提高
除尘器效率等功能的节能环保设备。包括低压省煤器、高温
省煤器、旁路烟道、MGGH 等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省煤器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51.77%
的主要原因是:2017 年,公司加强该业务市场开拓,抢抓节
能减排改造机遇。完成石嘴山、九江、荆门等新型省煤器业
务,合计金额 10,832.07 万元。
    2017 年公司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设计和采购管理,降低
项目成本;优化省煤器业务结构,转向毛利较高的旁路烟道、
MGGH 等项目。2017 年实现综合毛利率 14.92%。
    综上所述,公司省煤器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大
幅增加。
    问题二:
         报告期内,余热利用业务销售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元
                                                                                      是否关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年末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联方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
  1                         79,944,165.82       16,632,000.00       997,920.00          是
    公司廊坊热电厂
    国电津能滨海热电
  2                         49,098,591.73       39,383,038.00       787,660.76          是
    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3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      14,096,952.11      11,926,000.00         715,560.00       否
    计院有限公司
    神华国能宁夏鸳鸯
  4                            1,145,299.15         134,000.00           8,040.00       否
    湖发电有限公司
  5     无                                  -                   -                 -     -
             合计            144,285,008.81      68,075,038.00       2,509,180.76
         报告期内,省煤器业务销售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是否关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年末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联方
       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
 1                            50,555,555.55        5,938,992.00        118,779.84       是
       限公司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
 2                            30,308,290.59       14,160,700.00        283,214.00       是
       司
       国电龙源节能技术有
 3                            27,456,861.79       12,566,324.80        251,326.50       是
       限公司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
 4                            20,306,581.18        6,803,050.00        136,061.00       是
       司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
 5                            13,903,180.42          902,500.00         18,050.00       否
       限公司东方电厂
             合计             34,209,761.60        7,705,550.00        154,111.00
         5、公司 2017 年度向关联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销售
     额为 317,593,901.04 元,同比增加 264.63%,占年度销售总
     额比例为 54.12%。请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
结合客户产能变动情况分析说明相关交易大幅增加的合理
性和必要性,销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客户销售额为
317,593,901.04 元,同比增加 264.63%,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为 54.12%。其中,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余热
项目、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余热项目、国电长源
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MGGH 项目、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MGGH
项目合计销售额为 209,906,603.69 元,占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销售额的 66.09%。其中,两项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均系基建项
目,分别为 16 年和 14 年开工,因建设周期长,项目于 2017 年
完工验收并确认收入。两项 MGGH 项目系公司报告期内新增
项目类型,项目规模较大。扣除上述影响,公司向国电集团
有限公司内部客户销售金额为 107,687,297.35 元,同比增
长 23.63%。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对方一般采取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参考
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式确
定交易价格,从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已经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临
2017-012 号公告)、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2017-024 号
  公告)、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临 2017-073 号公告)、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2017-079 号公告)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
  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 1,172.84 万元,请补充说明相关诉讼
  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未就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
  合理性。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
  仲裁事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诉讼标的金
                                                                诉讼事由
序号      诉讼事项名称          原告方            诉讼机构                   额或资产冻
                                                                  概要
                                                                               结金额
       镇江项目建设工程施                      镇江市丹徒区人   支付工程
 1                          吴贞勇(自然人)                                        49.25
       工合同纠纷                              民法院           款及利息
       宁波赛盟科技发展有   烟台龙源电力技     哈密市中级人民
 2                                                              侵权                23.59
       限公司侵权案件       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与三和市政建设施工   烟台三和市政工     烟台经济技术开   支付工程
 3                                                                              1100.00
       合同纠纷             程有限公司         发区人民法院     款及利息
          合计                                                                 1,172.84
        (1)镇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具体情况:
  公司总承包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将
  其中的安装工程分包给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能公司”)并签署了合同,华能公司将工程违法
  转包给长兴京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兴京兴”),长兴京兴将工程再次违法转包给吴贞勇。吴贞勇
就其施工过程中的增量工程诉华能公司、长兴京兴及本公司,
要求支付其该工程增量款共计 448,83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一审法院驳回了吴贞勇对本公司的要求支付工程款的诉讼
请求,判决长兴京兴承担给付吴贞勇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的责任,判决华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长兴京
兴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
决,进行改判,并要求本公司亦承担给吴贞勇给付工程款的
责任。二审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认为一
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案件已在镇江市
丹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贞勇认为本公司接受了其劳动
成果应支付报酬。现案件一审尚需再次开庭。
    鉴于本公司与吴贞勇并无合同关系,本公司与华能公司
在双方之间签署的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调整的价格计算方式。
吴贞勇证明其所诉工程价款的证据为长兴京兴员工出具的
单据,无证据证明本公司与其之间的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
原则和目前案件审理情况及证据情况,本公司极小可能因该
诉讼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2)宁波赛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权案件诉讼情况:
基于本案件中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系公司向其他方要求的
索赔,非公司应承担的现时义务,且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企业。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3)与三和市政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具体情况:烟
台市三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市政”)因等
离子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边坡治理工程的施工与公司产
生纠纷。公司与三和市政签署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后期根据
合同及合同的变更,公司已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15,483,217
元,包括合同款项及变更的款项。三和市政主张合同款项总
计 为 : 26,581,721.95 元 ,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剩 余 款 项
11,098,504.65 元及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违约金。2016 年 7 月
6 日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 0691
民初 175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公司银行存款
1,100.00 万元,并已移交执行。现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过程
中。
    基于,公司与三和市政签署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根据相
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
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因此就该
部分范围内工程价款,不应产生变更,公司无需支付。对于
实际另外变更部分,公司已支付,三和市政所诉内容尚需更
多证据支持。对于涉案工程三和市政尚有未完工的情况。且
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因此,该案件三和市政所诉金额
非能可靠计量的金额,且本公司认为公司较小可能因该案件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7、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为 241,724,924.03 元,同比上期
末增加 181.05%,请说明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并提供
          单笔金额前十的应收票据的出票人、上手背书人(如有)、
          票据号、金额、到期日、应收款项性质或内容、承兑银行(如
          有)。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181.05%,主要系报告期
          内,公司启动全员回款机制,全力清理历史旧账,加大到期
          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客户以票据作为结算支付手段的金额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单笔金额前十的应收票据的出票人信息
          如下表所示:
序                                                                                         款项
     票据类型       出票人       上一手背书人       应收票据号     票面金额    到期日期                承兑银行
号                                                                                         性质
     商业承     国电泰安热电有   国电泰安热电   00100061/2134317   9,587,50                       中国光大银行
1                                                                             2018-06-29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5                  0.00                           泰安分行
     商业承     国电浙能宁东发   国电浙能宁东                      6,160,00                       国电财务有限
2                                               098665871                     2018-01-27   货款
     兑汇票     电有限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丰城发电有   国电丰城发电   1105431200037201   6,000,00                       建行丰城电厂
3                                                                             2018-04-30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1030123424205     0.00                           支行
     银行承     江苏德赛化纤有   国电国际经贸   1102311762100201   5,440,86                       工行东台市支
4                                                                             2018-02-13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1113126950526     0.00                           行
     银行承     舞阳钢铁有限责   河南豫能菲达                      5,000,00                       浙商银行郑州
5                                               99578274                      2018-01-31   货款
     兑汇票     任公司           环保有限公司                      0.00                           分行营业部
     银行承     国电九江发电有   国电九江发电                      5,000,00                       国电财务有限
6                                               102602602                     2018-02-16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九江发电有   国电九江发电                      5,000,00                       国电财务有限
7                                               102602643                     2018-02-16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九江发电有   国电九江发电                      5,000,00                       国电财务有限
8                                               102602580                     2018-02-16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                           公司
     银行承     国电丰城发电有   国电丰城发电   1105431200037201   5,000,00                       建行丰城电厂
9                                                                             2018-04-30   货款
     兑汇票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1030123424168     0.00                           支行
     银行承     甘肃酒钢天成彩   华能平凉发电   1907821000027201   5,000,00                       酒钢集团财务
10                                                                            2018-03-25   货款
     兑汇票     铝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70926113470531     0.00                           有限公司
                  8、年报显示,公司一到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005,063.50 元 、 10,305,878.10 元 、
901,468.85 元和 13,784,086.87 元。请补充说明不同季度之
间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对比 2015
年、2016 年年报数据说明公司业务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年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7 年      -9,005,063.50   10,305,878.10   901,468.85   13,784,086.87
        (1)项目因素影响:2017 年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一季度增长 1,931.09 万元,系偶发的余热利
用业务实现毛利 2073.55 万元;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378.41 万元,系偶发的余热利用业务实现毛
利 710.14 万元。由于余热利用项目具有不连续性,影响各
自当季利润。
        (2)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影响:
    坏账因素影响:坏账的计提受季度回款情况的影响,应
收账款回收受账款到期日、业主方财务状况、公司清收力度、
项目验收情况等诸多因素制约,可控性较差。随着账龄和回
款情况的变化,2017 年二季度计提坏账准备 1045.24 万元,
四季度转回坏账准备 2504.66 万元,对当季度利润影响较大。
    理财收益影响:理财收益在理财产品到期时才能确认,
无法均衡确认。2017 年二季度和四季度有大额理财产品到期,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 1186.60 万元和 1402.86 万元,对当季度
利润影响较大。
         经对比公司 2015 年、2016 年年报数据,公司业务受主
要客户燃煤电厂检修计划、基建建设计划、电网调度计划等
因素影响,各季度之间收入有一定的波动性。上述波动属于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反应,具有合理性。
         9、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中,分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
减比例部分数据计算错误,请予以补充更正。
         年报全文“第四节、二、2、(1)营业收入构成-分地区”
数据更正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入比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重                            重
分地区
华北地区       258,503,871.05         43.38% 57,029,118.45          12.83%      353.28%
西北地区       37,910,977.71           6.36% 78,046,287.78          17.56%      -51.43%
华东地区       133,866,457.85         22.46% 193,396,017.65         43.51%      -30.78%
华中地区       73,364,885.38          12.31% 25,708,253.63           5.78%      185.37%
东北地区       50,799,930.84           8.52% 39,676,416.79           8.93%       28.04%
西南地区          373,187.80           0.06% 18,468,398.23           4.15%      -97.98%
华南地区       41,140,569.66           6.91% 31,263,667.06           7.03%       31.59%
国外及港澳台                                    945,670.32           0.21%     -100.0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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