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
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四届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
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
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
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
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以内(即2018年1
月29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
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
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
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
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批);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
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
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
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
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
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
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
格;
2、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1)《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4)深交所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办法、通知等关
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
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3、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4、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应当具备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
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
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
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
禁入期的;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13)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
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
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
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
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
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8年1月29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
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克冷、张天怡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3417182
联系传真:0535-3417190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山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6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注:指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