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王花枝女士及汪洋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予以回购注销,另鉴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未达到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因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将很难实现对激励对象的预期激励效果。因此,为充分落实股权激励计划的利益共享,保护员工、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2,08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计算结果准确。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