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上市公司”、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签署主营业务投资协议,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因此,同意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事项。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21名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该21名激励对
象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宜,解锁的比例为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5%,共计296.2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并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贷款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及提升产品结构,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使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