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更新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的书面告知函,知悉南烨集团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在实施增持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情况据告知函,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于2018年5月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于2018年8月2日成为公司持股5%的股东,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8月2日后,南烨集团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在此期间一致行动人王岩莉未有买入公司股票情况。截止目前,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共持有公司股票42,949,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在南烨集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买入”指令误操作成“卖出”,错误委托卖出公司股票50,000股,卖出成交了44,900股,卖出成交价格为6.15元/股,卖出成交金额为276,135元,卖出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南烨集团短线交易情况如下:
1、南烨集团
序号
序号 | 交易时间 | 交易情况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均价(元/股) |
序号
序号 | 交易时间 | 交易情况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均价(元/股) |
1 | 2018年8月7日 (误操作前一笔买入) | 买入 | 50,000 | 6.15 |
2 | 2018年8月7日 | 卖出 | 44,900(误操作) | 6.15 |
3 | 2018年8月7日 (误操作后当日交易日共计成交48笔) | 买入 | 1,986,600 | 6.38 |
4 | 2018年8月8日 (误操作后次一交易日共计成交24笔) | 买入 | 720,000 | 6.45 |
2、关于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南烨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增持公司股票中,2018年8月7日(误操作前一笔买入)增持50,000股(即序号1增持行为)与2018年8月7日减持44,900股(即序号2减持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发生后,其于2018年8月7日(误操作后当日交易日共计成交48笔)增持1,986,600股、2018年8月8日(误操作后次一交易日共计成交24笔)增持720,000股,该等增持行为(即序号3、4增持行为)与2018年8月7日减持44,900股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误操作的影响及补救措施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入股份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已及时将上述事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南烨集团确认,上述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本次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均价为6.15元/股,均低于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5%股东后的历次买入均价,未形成获利。
截至目前,南烨集团持有乾照光电股份37,739,036股,南烨集团一致行动人王岩莉持有乾照光电股份5,210,000股,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合计持有乾照光电股份42,949,036股。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承诺自2018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上述乾照光电42,949,036股股份。
南烨集团明确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且其已经深刻认识
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南烨集团相关人员将加强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其他说明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进而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四、备查文件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