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乾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0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采用黄金租赁与远期套保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已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风险,是公司满足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举措。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成本,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二、对《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对《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独立董事:江曙晖 陈诺夫 刘晓军

2018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