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
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