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乾照光电
股票代码:300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勇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59-269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20 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维勇
乾照光电、上市公司 指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维勇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59-269 号
邮编
身份证件号码 412724196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是,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续期中)
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乾照光电 5%以上的股份外,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解决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 变动前 变动 变动后
变动 变动 变动前持股 变动股份 变动后持股
露义务 持股比 比例 持股比
时间 方式 总数(股) 数(股) 总数(股)
人 例(%) (%) 例(%)
2010 年度
2011 年 5
公积金 20,029,320 16.97 30,043,980 - 50,073,300 16.97
月6日
转增股本
2014 年度
2015 年 6
公积金 50,073,300 16.97 50,073,300 - 100,146,600 16.97
月1日
转增股本
2015 年 7
月 14 日、8
集中竞价 100,146,600 16.97 500,000 0.09 100,646,600 17.06
月 4 日、8
月 10 日
王维勇 2015 年 11 非公开发
100,646,600 17.06 11,527,377 -1.14 112,173,977 15.92
月 16 日 行
2016 年 12
大宗交易 112,173,977 15.92 -4,509,950 -0.64 107,664,027 15.28
月 26 日
2017 年 1
月 9 日-1 月 大宗交易 107,664,027 15.28 -8,000,000 -1.13 99,664,027 14.15
10 日
2017 年 3
大宗交易 99,664,027 14.15 -12,400,000 -1.76 87,264,027 12.39
月3日
2017 年 4
大宗交易 87,264,027 12.39 -5,700,000 -0.81 81,564,027 11.58
月 19 日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市时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比 占目前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29,320 16.97 81,564,027 11.58
其中:
0 0 816,007 0.12
王维勇 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
20,029,320 16.97 80,748,020 1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说明: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维勇先生于 2010 年公司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 20,029,32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7%,均为首发限售股。经 2010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积金转
增股本,王维勇先生所持股份变动为 100,146,6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7%。
(2)、2015 年 7 月 14 日、8 月 4 日及 8 月 10 日王维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共 500,000 股,所持股份变动为 100,646,6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7.06%。
(3)、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王维勇
先生认购股份 11,527,377 股,所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为 112,173,97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5.92%。
(4)、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王维勇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 30,609,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4%。其中 2016 年 12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4,509,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2017 年 1 月 9 日至 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2017 年 3 月 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
2017 年 4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7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1%。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维勇先生仍持有乾照光电 81,564,027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1.58%。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的权利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乾照光电 81,564,027 股股份
中,已质押/冻结股份数为 81,564,027 股,占其持有乾照光电股份总数的 10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乾照光电股票的情
况如下:
信息披露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占公司现总股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义务人 (元/股) 数(股) 本比例(%)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大宗交易 6.96 4,509,950 0.64
2017 年 1 月 9 日 大宗交易 7.56 3,000,000 0.43
2017 年 1 月 10 日 大宗交易 7.62 5,000,000 0.71
王维勇
2017 年 3 月 3 日 大宗交易 7.21 12,400,000 1.76
2017 年 4 月 19 日 大宗交易 7.30 5,700,000 0.81
合计 - - 30,609,950 4.3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勇
2017 年 4 月 20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王维勇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市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59-26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勇
2017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乾照光电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维勇 不适用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股本变动股权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20,029,32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16.97%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减少 18,582,573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5.3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以下事项均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勇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