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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3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 2016 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6 年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有关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比较好地落实了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有关要求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2016 年 1 月 2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计提北斗导航终端产品售后维护费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2016 年 3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6.   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   审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9.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2016 年 4 月 22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   审议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情况
                                                     1.   审议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2016 年 5 月 27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金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   审议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的议
                                                     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2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5.   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6 年 10 月 19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   审议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开展工作,列席了 2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有关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没有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关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状况比较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
符合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比较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
管执行情况较好,未发现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
产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主体变更的程序符合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
    4、公司重大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金额的重大对外投资和出售
资产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
非关联第三方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而达成的,
且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公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0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2 年 3 月 2 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事项》((2011 年
12 月 30 日修订)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内幕知情人管
理档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
信息,并及时报备内幕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同时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也未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被要求整改的情形。
    7、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按规定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较好地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较好地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2017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
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17 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1、做好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2017 年度,监事会将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按相关规定对公
司投融资、资产收购、贷款担保等重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监督,及
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审慎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做好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
    监事会将按要求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一、监督公司依
法依规经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和有效运行;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
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三、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开展工作,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
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勤勉、尽责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排除困难,履行好公司监事会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公司继续规范运作,与公司董事会和经
营班子一道持续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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