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
一、获得退税的基本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 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根据《通知》的要求,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51,964,566.49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银行对账单。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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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