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7 月 12 日,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
函》,刘双广先生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高新兴股份
20,000,000 股,占高新兴总股本的 1.81%。本次减持后,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高
新兴股份 363,119,8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刘双广 大宗交易 2017 年 7 月 12 日 11.17 20,000,000 1.81%
合 计 - - - 20,000,000 1.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高新兴股份 本次减持后直接持有高新兴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3,119,810 34.62% 363,119,810 32.81%
刘双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179,953 8.15% 70,179,953 6.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939,857 26.47% 292,939,857 26.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完成后,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3,119,81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2.81%;同时通过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34,24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
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含本次减持)。
三、备查文件
1、刘双广先生《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