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5月16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933,927.01元,其中增值税软件退税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2,891,327.01元,其它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42,600.00元。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助的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补助的主体 | 补助原因/项目 | 收款日期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 (元) | 政策依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4月 | 现金 | 148,611.58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2 | 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4月 | 现金 | 144,533.43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3 | 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4月 | 现金 | 302,962.89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4 | 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5月 | 现金 | 465,526.16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5 | 易联众智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火炬高新国税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5月 | 现金 | 58,042.18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6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5月 | 现金 | 308,748.70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7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5月 | 现金 | 826,712.40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8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5月 | 现金 | 448,587.10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9 | 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火炬高新国税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5月 | 现金 | 134,834.42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10 | 单笔50,000元以下的政府补助(合计7笔) | 2019年4月20日-5月16日 | 现金 | 95,368.15 | ——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933,927.01 | —— | —— |
上述补助公司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其中增值税软件退税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具有可持续性,而其他政府补助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二、获得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预计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933,927.01元,最终的会计处理
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