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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文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文祥)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7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
人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列席
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情形。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 12 次,列席股东大会 3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1.2017 年 2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总经
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3 月 1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副总
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1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6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 2016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16
年度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5 月 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办理
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事项、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5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17 年 8 月 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向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第一大股东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8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7 年
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7 年 9 月 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与增
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关于变更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向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部分无形资产事
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关于
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向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第一大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关于与广东易联
众民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准
时参加会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
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注意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影响。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班,
定期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交所下发的有
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准备的相关学习资料,更全面地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谨
慎、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健康发
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
                                                           邢文祥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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