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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增加 2 名
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即不足 6 人时);                          (即不足 8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 1/3 时;                              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
四个专门工作机构,其职责与组成如 四个专门工作机构,其职责与组成如
下:                                 下:
    (一)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与       (一)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
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 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
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得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得
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且由 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且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
业人士。                             业人士。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
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
成,不得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成,不得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数,并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三)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        (三)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
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独立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董事应占多数,并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                               集人。
    (四)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四)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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