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9,4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302%。
其中: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89,4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302%;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冯华、刘莹、付国章在股东大会上做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4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梦源律师、曹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