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瑞华事务所长期以来对公司审计工作尽职尽责,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大量建设性建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为公司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9 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