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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5
湛江国联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26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向公司出
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
管函【2014】第 27 号)
    (1)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 2013 年度业绩预告与 2013 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相比,净利润
差异金额较大,相差 7,875.29 万元,且业绩快报的修正公告滞后。
    根据事后审查问询,深交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2.1 条、第 11.3.4 条、第 11.3.8 条规定;公司董
事长李忠,董事兼总经理陈汉,董事兼财务总监吴丽青违反了《创业板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规定,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及时与深交所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出现上述错误
主要是因为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掌握不足,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财务信息相关
知识的学习,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2、深交所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1)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 2014 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与 2014 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相
比,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相差 7,900.04 万元,且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
严重滞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李忠、董事兼总
经理陈汉、董事兼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吴丽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与深交所及时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继续加强
对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培训;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深度交流,力求会计信息披露
的准确性,提高业绩预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
    3、广东证监局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6 号)
    2016 年 10 月 14 日,广东证监局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6 号),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如下:
    (1)存在的问题
    ①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未回避
表决,并将关联股东表决意见计入表决结果对外披露,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33 号)第十一项等相关规定。
    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事项时,
关联董事均未按照规定对关联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四十八条、《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33 号)第十一项相关规定。
       (2)整改措施
       ①要求和强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对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
等学习,提升相关人员履职意识,提升对关联议案审议程序的认识与理解,切实
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②重新科学设置关联议案的表决票格式;
       ③在日后审议关联议案时,信息披露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务必提醒并要
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向广东证监局进行了书面汇报,并于 2016 年 10
月 29 日进行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16-35),公司已就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并
将持续规范。
       4、广东证监局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16]1027 号)
       2016 年 10 月 14 日,广东证监局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16]1027 号),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如下:
 类别                    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证券部人员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时间变更,未提
                                                      《章程》学习与培训,提高证券部人员对三会
         前在原定召开日期之前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认识与理解,严格按照相
         或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
公司治                                                关规定执行会议通知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司规
         录。
理和内                                                范运作水平。
部控制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方面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
                                                      整改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的财务人员混同
         务部门合署办公、共用财务人员。
                                                      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
信息披   公司在 2015 年年报披露前五名客户时,未将属   公司已系统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
露方面   于同一控制的客户给予合并列示,造成前五名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客户的交易金额及所占比例披露不准确。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5 年修订);同时加强年度报告复
                                                        核工作,特别是对于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
                                                        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进行检查合并。
                                                        持续加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证券部工作人
                                                        员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和学习;
         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       加强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的通畅沟通,
         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和完整,并敦促持股
                                                        5%以上股东认真履行好股东相关责任与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对个人名义开立的公司账户全部清理,对应账
         银行账户开设及管理不规范,2015 年 1 月至       户资金余额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对财务人员、
         2016 年 9 月期间,部分与供应商的交易使用个     业务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
         人银行账户结算。                               度;公司审计部加强对公司财务的资金管理并
                                                        进行专项审计。
                                                        将销售报废物资资金余额转入公司账户;将报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公司销售部
                                                        废物资审批制度纳入 OA 审批流程;将报废物
         分废品收入未在公司账册记账核算,并通过个
                                                        资销售纳入合同管理,销售现金及时缴存公司
         人银行账户收取相关现金和支付零星采购款
                                                        账户;持续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与学习,提高相
         项。
                                                        关财务人员履职能力。
                                                        每年安排一次公司执行会计政策的学习培训,
财务核                                                  及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会计政策学习培训;提
算方面   公司存在 2014 年末销售收入跨期至 2015 年初、
                                                        高相关财务人员素质,培训财务人员细致谨慎
         2016 年年初销售收入跨期至 2015 年末的情况,
                                                        判断收入确认时点,加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
         导致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多计收入 336.03 万元
                                                        对收入确认凭据的管理,确保会计政策适当执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0.16%),多计利润
                                                        行;加强对年末发货的财务稽核,重点复核在
         17.05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为 0.75%)。
                                                        年末最后 10 天的发货对应的收入是否满足收
                                                        入确认条件。
                                                        对现有库存进行整理、清理,并对存放位置进
         公司个别存货账面数与实际盘存数存在较大差       行整体规划;加强对冷库相关人员的货物存放
         异,出现存货盘盈或者盘亏的现象,公司未能       管理及盘点人员的盘点工作的培训;加强盘点
         对盘盈或者盘亏的存货查明原因、落实并追究       现场较大差异复盘工作,对存在较大差异的盘
         责任。                                         点结果及时安排复盘;公司新工厂已充分考虑
                                                        冷库管理的需要,冷库建设更为合理。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向广东证监局进行了书面汇报,已就上述问题整
改完毕,并将持续规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管
和指导下,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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