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
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三)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督文件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督文件的情况。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