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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9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下午 4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
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推举陈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
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
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高前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聘任张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会议聘任何晏兵先生、郑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许沭华先生为总工程师兼技
术总监,聘任陈伟达先生、邹蓁女士为总裁助理,聘任陈伟达先生为财务总监。上
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聘任陈伟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已在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
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
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陈奇、宣天鹏、高前文、张兵,并由陈奇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张冬花、高前文、宣天鹏、陈伟达,并由张冬花担任
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万尚庆、高前文、张兵、张冬花,并由万尚庆
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刘芳端、万尚庆、张兵、廉健,并由刘芳端担任召集
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议聘任徐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1、陈奇先生: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合肥工
业大学真空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安徽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安徽国
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董事长,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持过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先后获得机械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多项奖励,并在国内专业杂志发表论文十多篇,其中在国家核心期
刊杂志发表论文一篇,荣获芜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次、二等奖1次,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次。2000年获得安徽省省直机关优秀工作者、2004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工作者,2004
年芜湖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446,096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
定的情形。陈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前文先生: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合肥玻璃总厂财务科科长,
安徽三建集团财务科长,合肥三维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安徽国元实业投资公司投资部经
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行政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荣获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优秀职工,2008年当选为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
常务理事。先后在《安徽财会》、《中国建筑会计》、《安徽资本市场》等刊物发表数篇论
文。
       截至本公告日,高前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380,976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高前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兵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真空技术
与设备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制氧机有限公司技术员,苏州板硝子电
子有限公司制造课课长,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品管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荣获
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3次,芜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
    截至本公告日,张兵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4、何晏兵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参
加工作,历任苏州板硝子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主任、制造课课长,2006年底加入长信科技,先
后担任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
    何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何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5、郑建军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参
加工作,历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管、工程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助
理、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减薄事业群副
总经理。2001年1月参与ITO导电玻璃研制项目,通过安徽省科技成果鉴定,获安徽省科技
进步成果二等奖;2007年9月参与主持TFT液晶电视背光源玻璃项目,鉴定为省级科技成果,
获安徽省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2007年10月参与触摸屏ITO透明导电玻璃研制项目,鉴定为
省级科技成果,获安徽省芜湖市科技进步成果一等奖,2007年安徽省芜湖市科技进步成果二
等奖; 2011年 担任 安徽省555创新团队带头人助理,入选芜湖市2011年千名人才计划。2015
年12月荣获天津市静海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16年5月获得天津市静海区“五一”劳
动奖章;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11项。
    郑建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00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郑建军先生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6、许沭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历任浙江临海
机械厂技术员,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博士后、副研
究员,深圳豪威真空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总监。为安
徽省真空薄膜材料与技术“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先后担任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
金项目、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安徽省信息产业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荣获安徽省科
学技术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芜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1次、二等奖1次;发表论文20余篇。
    截至本公告日,许沭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许沭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7、陈伟达先生: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会计
师,先后历任合肥市供水集团财务部科员,科丝美诗(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都
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财务经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财务部室主任。现担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芜湖宏景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监事、长
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陈伟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陈伟达先生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8、邹蓁女士: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
本科学历、物流师。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电瓷厂会计、苏州美日薄膜、苏州板硝子电
子有限公司财务、销售经理,苏州伟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链资深经理, 2014年就职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第三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商务部采购总监。
    邹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邹蓁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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