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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9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10 :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12 月 7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研发中
心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陈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7 人,代表股份 593,783,29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29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
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76,562,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802%;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8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17,220,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91%。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
股份 157,763,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62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01 选举陈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高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廉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陈夕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74,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54,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张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陈伟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1.07 选举许沭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2.01 选举张冬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宣天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万尚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2.04 选举刘芳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3.01 选举朱立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廖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3,76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747,79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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