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8月10日、8月11日、8
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7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8月8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长信科技关于中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改为现金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
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长信科技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披
露公告》和《长信科技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等相关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
于2017年8月9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除了以上事项,公司其它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5、近期公司未发现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