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组问询函》暨
暂不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8 日,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详见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
暂不复牌公告》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等相关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
第 10 号)。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及有关各方按照《重组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
并积极准备回复工作。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3 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等
规定,公司股票暂不复牌。因《重组问询函》涉及提问较多,公司需按照《重组
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意见后方能发出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通
知。
公司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
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