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2017年2月13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现就该公告中未尽事宜,作补充说明:
一、东莞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普特”)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其
股权结构如下:
东莞德普特股东为长信科技和深圳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普特”),
且长信科技控股深圳德普特。
由于深圳德普特其他自然人股东个人资产较少,且持股数量占比较少,故自然人股东
未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71,805,310.17 1,811,762,744.02
负债总额 691,313,256.07 1,235,405,791.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860,352.49 71,043,511.93
流动负债总额 691,313,256.07 1,235,405,791.12
净资产 580,492,054.10 576,356,952.90
营业收入 655,145,949.84 370,918,911.07
利润总额 -47,420,775.51 -4,415,883.98
净利润 -46,611,795.90 -4,135,101.2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东莞德普特公司的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截止2017年2月13日,连续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44,9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比例为29.95%。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4,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6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5.6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