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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5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制药”)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大制药参与了由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等七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的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部门预算)项目——儿童药专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获得中标,合计获得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3100万元,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康大制药作为联合体主要成员将获得该补助资金的20%以上。

该项目的获批及实施将推动国内逐步建成一批儿童药专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平台,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解决儿童药专用剂型缺乏、用药剂量难以精确计算、儿童适宜药品缺乏等问题,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

现康大制药已收到本项目政府补助资金620万元,该款项具体用于康大制药开发口腔速溶膜关键技术、药物制剂掩味技术及口腔膜剂、颗粒剂生产线等建设。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资金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补助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对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

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中标通知书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3.收款凭证4.关于发布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规函〔2018〕279号)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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